酒測誤差+0.02: 0.27 申訴有效??

天啊 那今天定0.3好了.....

是不是又要0.32才開罰.....

酒後不開車 這是常禮 但是每天警察都能有不錯的業績

個人覺得如果酒測惹爭議還可申訴成功的話 倒不如學其他國家 允許酒精0.00的政策.....有喝就要罰!!

如果說是違反人權的話 今天 你會開車 並不代表你就可以無照上路啊....... 無照駕駛還要先判定你多會開車嗎.....



酒測值誤差0.02開罰 申訴有效
中時 更新日期:2008/04/27 04:32 黃如萍台北報導
 ▲專家指出,酒測值雖規定每公升0.25毫克開罰,但應有0.02毫克的容許範圍。(本報資料照片陳麒全攝)

今年三月,林先生在台南市被員警攔下酒測,酒精濃度每公升○.二七毫克而被開單,他拿出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罰及處理細則規定,指酒測值雖規定為每公升不得超過○.二五毫克,但應有○.○二毫克的容許範圍,因此向台南市警局提出異議,並申訴成功。

監理達人郭明雄指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第十二項規定,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值、未逾每公升○.○二毫克,屬勸導免予舉發範圍,因此,以目前酒駕取締標準,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應超過○.二七毫克,員警才能開單。

○點二七開單 駕駛人吃悶虧

郭明雄表示,有些員警故意或不清楚法規內容,只要駕駛人酒測值超過每公升○.二五毫克就開罰單,動輒一萬五千元的罰單,駕駛人挨悶棍而不自知。

郭明雄日前幫兩位朋友提出酒駕違規申訴,這兩人分別因酒駕開車、騎機車遭員警攔舉,兩人吐氣酒精濃度均為每公升○.二七毫克而被舉發,分別被開出新台幣一萬九千五百元及一萬五千元的罰單。

誤差值內罰鍰 五年可能上億

警察大學教授蘇中志表示,酒測器應有誤差,顧及民眾權益,交通相關法規中明定,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有○.二五毫克的誤差範圍;所以,依法駕駛人的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超過○.二七毫克,員警才能開單舉發。

郭明雄指出,公法上不當得利五年內應予以退還,酒駕罰單,機車駕駛最少罰一萬五千元,小型車駕駛則罰一萬九千五百元,大型車駕駛的罰款最低額為兩萬兩千五百元,因此,他預估,政府因駕駛吐氣每公升酒精濃度不到○.二七毫克而開的酒駕罰單,五年來罰鍰不當得利應可達到台幣上億元,民眾其實可以注意。
2008-04-28 0:01 發佈
台南市我不清楚,但是台北市規定0.28以上才開單
還是宣導一下,喝酒真的不要開車
只要喝酒開車肇事(不管是什麼車禍喔,只要有叫警察處理),就算是0.01,就一定用公共危險罪移送的


被測過0.27

因為態度都很軟

帶隊的直些放人

只講了一句

下次喝酒不要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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