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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花蓮縣交通違規檢舉網頁公然洩漏個資(身分證字號)

=======1/12 更新=======

看起來已經改掉了

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洞沒補.

感覺這些得標廠商都是拿高中生的作業來建這種系統的,洞應該不少

已解決,花蓮縣交通違規檢舉網頁公然洩漏個資(身分證字號)




=======原文========

蓮縣警察局的新版交通違規檢舉網頁會不會太扯??

竟然用時間戳記當案件編號,然後網址列的query string只要輸入時間戳記,就能查詢檢舉案件,隨便寫一支爬蟲就能scan整個資料庫的資料了.

然後查出來的東西竟然包含身分證字號....

已解決,花蓮縣交通違規檢舉網頁公然洩漏個資(身分證字號)



限花蓮縣警察局2020.01.13周一公家機關下班時間以前解決完畢,否則本座將依個資法向台東地檢署遞狀告發
2020-01-11 14:59 發佈
查詢看的到身分證字號是不應該,不過只有看到一組身分證字號又不曉得他是阿貓阿狗,告的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嗎?
你在這個公開場合公佈這個漏洞
是想讓災情擴大嗎?
s00701 wrote:
你在這個公開場合公佈(恕刪)


那個檢舉圖片好像就是樓主的歐兜麥拍的阿

會有那個反應也正常,漏洞洩漏他的身分證
csmf wrote:
那個檢舉圖片好像就是...(恕刪)

被檢舉人的身份證號吧??
csmf wrote:
那個檢舉圖片好像就是樓主的歐兜麥拍的阿

會有那個反應也正常,漏洞洩漏他的身分證



也就他自己看的出來是他的身分證字號,別人看到就只是一組沒意義的英文數字組合,拿去地下錢莊也借不到五毛錢啊。
個資法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sunland wrote:
個資法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所以電視台播出內容有涉及許效舜的下巴、蘇貞昌的頭頂這些個人特徵都是違反個資法?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78008&ctNode=12869

點花蓮, 看來關閉web!

Object not found!

The requested URL was not found on this server. If you entered the URL manually please check your spelling and try again.

If you think this is a server error, please contact the webmaster.
Error 404
www.hlpb.gov.tw
Apache
正當的檢舉別人那你要怕什麼?

你做的正,但卻要怕個資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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