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9晚上,北市延平北路
女騎士壓到路上一大塊人行步道磚導致摔車⋯⋯
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道路屬於公共設施,路上竟然有這麼一大塊人行道地磚
管理有欠缺之實
建議騎士可以向北市府求償!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壓到這種東西會摔車,說明操控技術根本有問題
這個人行道地磚非常大,現場在陸橋下非常昏暗
抱歉失焦⋯

就是這種磚,汽車壓到都有可能導致輪圈變形
更何況是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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