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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變換車道沒問題(更新)

如影片但他有打方向燈
爬文發現連續變換車道沒辦法成案
他不只一次侵入安全車距連續變換兩個車道
請問該如何檢舉?

更新:
更新一下標題好了
避免被誤會正義魔人

行車紀錄器有廣角看起來很廣
因為有A柱死角問題
實際上不太容易注意到並行的車輛

再者本車車速慢30不到
前方也呈現塞車狀態
我不太懂一路從外面切進來
然後到最內線還比我慢的理由是什麼

反正已經沒有打算檢舉了...
因為對方並沒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我
因為門關的不夠緊
都已經快A到了
我的車都點頭了
怎麼沒人說我後面可能也有大車呢?

人要心胸寬大,以後遇到只能阿彌陀佛



附上第二次


同場加映當日另一部車子
讓本車PCS自動啟動
保持安全車距(地板上距離參考線)跟有打方向燈比
看來打方向燈真的比較有用
因為不讓就變成追撞了



坦白說 紀錄器看起來跟實際當下感受完全不同...
2020-01-08 21: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道 問題
htreak27 wrote:
如影片但他有打方向燈(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12款: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台灣日常阿!開車充滿了不確定性無法可罰
可能是從加速車道進來急著想切入最內側車道
個人認為這種開車習慣很差
但是咧!
連續變換多車道無罰則
安全距離看不出來有需閃避的危險
沒無故煞車逼車不成立
選我正解
你是有何不爽?人家不過就是變換車道,既無逼你車,打著方向燈跨越兩道,沒有危險駕駛情況,有必要來此po文討公道嗎?
htreak27 wrote:
如影片但他有打方向燈...(恕刪)

通常被迫閃避與急煞方能成案!
平平穩穩的無法成案

看你的影片應該是安全距離大師,
不爽被切就是要關門,

熟能生巧,距離遠未必最安全,所有不耐煩的車都往你前面鑽,不會比較安全
htreak27 wrote:
如影片但他有打方向燈(恕刪)

還好阿
他有在旁邊等你
切進來後馬上把車道還給你
妳要嘛加速
要嘛減速
這變換車道之前已經有打方向燈等你的反應了
比起那些打了方向燈就硬切的好些了......
golove123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恕刪)


高速公路應該只適用33條
其它條文只適用一般道路
這看起來還好吧
人家方向燈都打多久了夠你時間想要減速還是加速了吧?
對方方向燈亮滿長一段時間了
如果沒有閃大燈、按喇叭之類就是同意對方切入
往內線就是內線車的事情了
個人覺得這個不需要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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