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這樣算是惡意逼車嗎?

今早在國道1號北上楠梓出口閘道 遇到一台車熊熊從外側車道切進來內側車道
當時我儀表板錶速約110 km /hr 剛好遇前車讓道準備加速跟上前面空出來的車距時
這台車就突然打方向燈從外側車道切到中線車道(當下我認為他應該只是要切到中線車道而已)
沒想到接下來就直接要往內側正準備要加速的我切進來
當時我已按住喇叭示警對方了 沒想到對方還是執意切進來 所以我只能做閃避並減速的動作
請問這樣算是惡意逼車嗎?
若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第 1 項第 3、4 款規定,駕駛「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這條文逕行檢舉 檢舉成功機會高嗎?
影片如下:
2020-01-08 10:49 發佈
zero_chang wrote:
今早在國道1號北上楠(恕刪)


對方有提早打方向燈,與緩慢切換車道,
個人曾經因為上述理由而被承辦員警回覆不宜舉發。
但閣下的狀況能否構成違規仍需由承辦員警判斷。
閣下可以考慮至國道公路警察局網站檢舉,
祝行車平安。

線上檢舉國道交通違規
zero_chang wrote:
今早在國道1號北上楠(恕刪)

比較能成功的應該是33條裡的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第43條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第45條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試試這幾條如何
基本上檢舉惡意逼車可能不容易成立,但檢舉未保持安全車距,變換車道一定成案
你這種開車,就算最高時速行駛,離前車距離那麼遠,人家不切入才怪,...這不是逼車..
這不是逼車
是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請送件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violeter1017 wrote:
你這種開車,就算最高(恕刪)

先看仔細把,前幾秒可能還不足,但右車無看照後鏡,在無安全距離下直接切入
發生車禍也是前車的錯
或許貼長一點的影片比較有說服力
您好:
感謝您的指教 如同我原文所說 在您看到前車車距很長的片段前 在我前方約10公尺左右是有一台休旅車讓道給我
因此在文中我已經有簡述這段過程,因此影片的起始點是我已準備加速拉近前車車距 因此您看到的影片很長的車距並非我車速過慢所致
但該車輛入中線前其車的半身已與我車相當接近 請問當下您會如何反應?! 是繼續加速?跟對方一起碰撞 還是維持原速?閃避 又或者是緊急剎車讓後車追撞?

violeter1017 wrote:
你這種開車,就算最高(恕刪)
zero_chang wrote:
您好:感謝您的指教 (恕刪)


01傳統
只要是在內線就是龜龜
不論提供多長的影片都一樣
送件就對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