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今早發生了車禍,我為直行機車,行經路口時發現左方有來車但煞車不及
,被左轉機車撞上我機車的右側
雙方機車皆倒地,且都有一點點小擦傷
報案後警方簡單對雙方做筆錄後,請對方先行回去
然後給我填調解聲請書
我的機車是還可以騎,但右側板金嚴重受損
對方的機車龍頭鎖死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想請教大約多久會收到調解通知,而肇責比列又是如何判定?
我需要事先準備好什麼嗎? 請車行估價維修費用等..
以這種情況,需要主動聯絡對方還是等警察通知呢?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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