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給交通局,他們說不確定,要問執法單位,我打給台北市交通大隊,他們說這個沒有法規,要問拖吊單位,我打給板橋海山分局,他們說不清楚,這是..........什麼情況?這樣也可以給我開單嗎?
錢已經繳了,也不用申訴了,但是我很不喜歡違規的人,有時也會檢舉,所以不想再發生,請問有知道的人幫我確定一下,這些格子是否可以「臨停」嗎?
PS.看一下Google地圖(海山國小),之前的街景長這樣,牌子是寫時段內禁止停車,所以應該是視同紅線,但是今天去送小孩時,發現牌子改了,改成停車格位只可臨時停車。什麼?難道法規改了?到底是什麼情形?
Google顯示之前是這樣


現在改成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