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研判表中
我是左轉沒有從內側車道切入
對方則是無發現
我也知道我是主責任
但對方明顯有應注意未注意且超速,研判表都沒有紀錄(對方煞車距離明顯超過36公尺)
而且對方對方對我提告的理由是我機車撞他車
但從監視器畫面,很明顯得是對方的車直行,擦撞我測行的機車
而且對方的車損基本上,是他車子的側面,與我人的身體,發生衝撞而損毀的
也就是他車體側面與我的身體發生擦撞,我還要賠他全額維修費(4萬多)
1.請問如果我申請鑑定是否對方至少有3成責任
2.我問過法律諮詢,跟我說法官沒有在管誰撞誰,只管用路權,所以這代表對方車撞我的人,也是我全責了嗎?
3.在研判表對方有利的狀況下,就可以把所有車損算在我身上嗎?,他連車輪磨損都算在我身上
臘肉包子 wrote:
在交通事故研判表中
我是左轉沒有從內側車道切入
對方則是無發現
我也知道我是主責任
但對方明顯有應注意未注意且超速,研判表都沒有紀錄(對方煞車距離明顯超過36公尺)
而且對方對方對我提告的理由是我機車撞他車
但從監視器畫面,很明顯得是對方的車直行,擦撞我測行的機車
而且對方的車損基本上,是他車子的側面,與我人的身體,發生衝撞而損毀的
也就是他車體側面與我的身體發生擦撞,我還要賠他全額維修費(4萬多)
1.請問如果我申請鑑定是否對方至少有3成責任
2.我問過法律諮詢,跟我說法官沒有在管誰撞誰,只管用路權,所以這代表對方車撞我的人,也是我全責了嗎?
3.在研判表對方有利的狀況下,就可以把所有車損算在我身上嗎?,他連車輪磨損都算在我身上
路權來說你輸
先把初判表與現場圖照片拿出來吧
依你自己的描述...路權人家直行先勝過你轉彎,再來肇事因果是你未依規定外側車道左轉,超速與否不在這則事故的主因,也就是說不論他超速與否,你轉彎的行為才是關鍵的原因。
就算真的告發超速,應該也不會對這則事故判定有什麼影響,最多人家多收一張罰單(但一般警察不會這麼做,費工又沒敘獎)
以上經驗分享給您參考,超速與否除非是事故主因(過彎撞人之類事故),不然不會對判決有影響,還是把前省下來賠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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