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自己取下遮蔽物,當然我一定全程錄影,
有一位奇怪的人一直嗆我說絕對可以告毀損,
當然,要遮車牌的人你想告就去,
大家記得:我一定會向檢察官說:
在目前法制的社會下,我認為要先去搶銀行、擄人殺人的人,才會想要先遮車牌。
同樣,我在踢掉遮蔽物時,
我一定也會跟違規(甚至違法)的駕駛說,你要去搶銀行嗎?為何遮車牌!
還告毀損哩,笑死人!
以下發生在108年11月某日中午我吃飽很閒,
在新北市新莊區幸福路上發現遮車牌的可疑車輛,
利用等紅燈空檔我要踢除遮車牌物(可惜應該用磁鐵吸附,所以兩次才成功)
我也一直告訴騎機車者,你要去搶銀行嗎?你要去搶銀行嗎?請停車我要報警我要報警!
當然我無法強制他停車,只要他停車我一定立即報警處理!
於是這台機車開始想甩開我,途中還跨越雙黃線超車(這部份因車牌還遮蔽,就不檢舉)
在第二次追上,當我成功踢下他的遮蔽物,
確認錄影成功,我也不想追,事後檢舉就好。(已舉發,警方用13-0-1舉發,罰3000元)

發現行駛中,還遮車牌的機車,利用等紅燈踢出遮蔽物!

第一次沒踢好,遮蔽物落一半,已經隱約可見車號

駕駛也已警覺,我吃飽閒閒不放棄

想加速甩開我,我騎機車40年沒那麼容易。

(我沒有跨越雙黃線喔)

第二次追上,用力踢除遮蔽物啦!

這位機車騎士跟我說,他沒有要搶銀行....

確認遮蔽物踢除,車號出現,將影片交給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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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蔽物拿開,沒有毀損任何東西呀!告毀損還真是笑死人!
想要學習者,務必全程錄影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