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
我是北縣居民,但白天都在北市騎機車跑外務,發現交通會打結都是因為"禁行機車"政策害的!
因為我們不能騎到內測車道閃避右轉車輛(每個路口都是兩排汽車右轉,甚至三排車輛),右轉汽車與直行機車再加上行人過馬路,交通當然打結!
最近巴西政府也實行類似政策但是沒半個月就取消,因為交通更亂了!
希望 市長能多看看外面交通實際狀況!
小市民 黃 留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親愛的黃先生您好:
您提出的問題我們已經知道,市長很重視您的意見,特別要我們回信向您說明處理情形。
有關您所附之討論中反映道路劃設禁行機車車道問題,本市繪設進行機車車道係依據道路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故本市道路除快速道路與單向3車道路段之最內側車道規劃「禁行機車」外,已提供機車合理行駛空間。因機車與汽車駕駛人保護程度不同,機車騎士發生車禍後受傷機會與嚴重性遠高於汽車,道路規劃內側車速較高,請機車駕駛人利用外側車速較慢之車道行駛,係為改善機車行車安全所做之管制措施,並非刻意壓縮機車行車空間。
本市市區道路除部分主要幹道路口因應車流量與轉向需求,配置左轉或右轉專用道外,多數路口各車道均供機動車輛共同使用,無論汽、機車、慢車,均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與相關規定依序行駛,有關您反映汽車2排甚至3排右轉阻礙機車通行部分,建議您進一步提供確切地點,以利本處檢討說明。
電話:27599741分機7321,本處當竭誠為您服務。
敬祝 安好
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處長 郭宗生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