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續補充 : 如果覺得長期霸佔車位沒有違法 移動別人的重機到任何合法車格也沒有違法
你佔位我移車既然都沒違法 有什麼好奇奇歪歪 是不是邏輯不太好啊
雙重標準的既得利益者的嘴臉 隨便釣魚都一堆人上鉤 乖乖承認自己是路霸很難嗎
重機會黑都靠你們這些豬隊友
我是居住於雙北市 雙北是倡導重機合併共享車位
但最近重型機車霸佔車位現象越來越嚴重
一條街20車位 就有五六七台黃牌重機白天占一格位子 晚上交換停汽車
重機再移去家門口之類 車頭朝外停放
也不是一兩天 而是長期佔據 住戶也挺煩惱 里長也無辦法
這很明顯就是圖利自己 將公共財長期據為己用
我對重機沒有偏見 但騎士這樣路權自助餐 讓已經很黑的重機更黑
我想很多人都有發現這問題 但也苦無法可管
最近幾位住戶在商討要不要買移車架 乾脆找一早上把它們全部集中在一個車格
不知道以後是否能修法 重機與小型車可以共享車格
TONY1978 wrote:
我是居住於雙北市 雙...(恕刪)
合法停車為什麼被說佔用?
會這樣想是不是就是認為
-停車格本是給汽車用的
-停車格應是給自己用的
?
建議立法亂移他人車輛者處刖刑好了

別炮我
我平常以汽車代步為主
但不認同樓主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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