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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機車霸佔車位的問題 使用移車架?

後續補充 : 如果覺得長期霸佔車位沒有違法 移動別人的重機到任何合法車格也沒有違法

你佔位我移車既然都沒違法 有什麼好奇奇歪歪 是不是邏輯不太好啊

雙重標準的既得利益者的嘴臉 隨便釣魚都一堆人上鉤 乖乖承認自己是路霸很難嗎

重機會黑都靠你們這些豬隊友





我是居住於雙北市 雙北是倡導重機合併共享車位

但最近重型機車霸佔車位現象越來越嚴重

一條街20車位 就有五六七台黃牌重機白天占一格位子 晚上交換停汽車

重機再移去家門口之類 車頭朝外停放

也不是一兩天 而是長期佔據 住戶也挺煩惱 里長也無辦法

這很明顯就是圖利自己 將公共財長期據為己用

我對重機沒有偏見 但騎士這樣路權自助餐 讓已經很黑的重機更黑

我想很多人都有發現這問題 但也苦無法可管

最近幾位住戶在商討要不要買移車架 乾脆找一早上把它們全部集中在一個車格

不知道以後是否能修法 重機與小型車可以共享車格
2019-12-19 18:38 發佈
人家依法、合法停車,為什麼你汽車大爺找不到車位,就想、就該去移動人家的機車換你的車位?!

有本事就去叫市政府來收停車費,全天都收費,要想路邊停車就給錢,通通不要搶停車位!
我這也有人這樣,
我也很討厭,
周遭住戶都很討厭,完全當自家用。
但板上可能覺得這樣他只是依法停車,
因為他們可能沒遭受這困擾。

明明重機現在可以一個停2-3台,就是會看到一格一重機。

所以我想請問新北市如何把免費停車格要政府改成收費停車格?
有人有這個經驗?
能否提供經驗分享,我想把這邊的免費停車格變成收費停車格。
TONY1978 wrote:
我是居住於雙北市 雙...(恕刪)


合法停車為什麼被說佔用?

會這樣想是不是就是認為
-停車格本是給汽車用的
-停車格應是給自己用的


建議立法亂移他人車輛者處刖刑好了

別炮我
我平常以汽車代步為主
但不認同樓主觀點
TONY1978 wrote:
我是居住於雙北市 雙...(恕刪)

永和這裡巷內一半不收費車位都這樣佔位
我看解決之道就是收費

如何變為收費車站有人知道怎麼做
silentcat wrote:
合法停車為什麼被說佔(恕刪)


沒錯 合法都合法 路權自助餐都是合法的

在家門口曬衣服當然合法 天天拿曬衣架占車位叫佔用

有你這種人 難怪重機在社會上這麼邊緣化
只要停車格收費就搞定
只有滿腦落後思想的人才會想動別人的東西

講白了就是免費的大家都有偏你就沒有在不爽
鬼島第四寶:9487987
TONY1978 wrote:
沒錯 合法都合法 ...(恕刪)


咦?我哪種人?
我都開車耶
關重機啥事?
我一台小白牌買兩年才騎三千公里呢
您是不是看錯內容還是誤會了什麼?

如果是在停車格曬衣、放花盆、放路障
即使一次也是非法啊

但依法停車
那就是合法呀

亂移別人車才應該視為非法
不信你的車被移看看
TONY1978 wrote:
我是居住於雙北市 雙(恕刪)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12條第1項第14款之規定
"一個小型車停車格位得停放一輛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

樓主如果也買一台黃牌來取代白牌代步
除了可以走一些白牌不能走的道路之外
還可以破解樓主所提的亂象
你就停同一個車格
你不騎走
他也不能停他的汽車
黃牌一台才十幾萬
是可行之計
只是這樣居住起來就累人了
tvbsgm wrote: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恕刪)


這招可能會被和樓主同觀點的人破解
(黃牌車被搬走)


我覺得上面幾樓說改收費是最佳解了
又理性又沒爭議
又不會去碰觸他人財產
唯一的困擾可能是不想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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