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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罰單我需要主動聯繫改單嗎?

其實當下我也不想跟警方爭論,畢竟警方攔你下來,哪有不開單的道理
但我的問題如下,想請教一下版上各位大大一下
1.如照片所示,警方主張我應該循紅線方式行駛,如果是這種T字路口,又是從騎樓/人行道裡出來該怎麼行駛?
這張罰單我需要主動聯繫改單嗎?

2.這張罰單有兩個地方有誤,我該怎麼處理它?需要聯繫開單警員改單嗎?
2.1.車牌的英文字第3碼看起來像M又像U,但實際上我的車牌第三碼是N
2.2.違規時間上的17時10分是錯的,當下應該是19時10分,而且若是17時10分的話,我人實際上會是在竹南(外地上班的關係)
這張罰單我需要主動聯繫改單嗎?

當然我是會直接繳
要當正義魔人的就慢走不送了

以上煩請板上大大不吝解答,謝謝
2019-12-11 1: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罰單
代轉區就在哪裡
照著紅色路線走一定合法且安全
你為了方便直接走黃色路線
不論是與汽車、機車還是路人發生碰撞
你的肇事責任一定比較大

我常常跟太太說:馬路三寶的共通點,為了自己的方便,而造成其他人的不便,就是隨便。
HiroBlue wrote:
其實當下我也不想跟警...(恕刪)

其實你應該把車從人行道牽到待轉區再騎過去就好
不然偷懶點從人行道騎到待轉區再騎過去
至於罰單看能不能申訴囉
加開一張逆向?
罰單的資料有誤
車是你的名下還是親人的名下?
逾期沒繳會變罰車主
本大爺 wrote:
加開一張逆向?(恕刪)

在人行道騎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六款規定,處新台幣六百元到一千八百元罰款
+
騎在斑馬線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 條第1項第13款「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還有就請魔人補充囉

HiroBlue wrote:
2.這張罰單有兩個地方有誤,我該怎麼處理它?
2.1.車牌的英文字第3碼看起來像M又像U,但實際上我的車牌第三碼是N
2.2.違規時間上的17時10分是錯的,當下應該是19時10分,而且若是17時10分的話,我人實際上會是在竹南(外地上班的關係)

只要違規事事實
罰單開錯
可以重開阿
84865426 wrote:
在人行道騎車道路交通...(恕刪)


當然會繳啊

我的問題在我需要主動打電話去說明改單嗎?
精蟲武 wrote:
其實你應該把車從人行...(恕刪)


是不會申訴啦,畢竟我很懶

主要還是想問這罰單我需要主動聯繫改單嗎?
黃淮 wrote:
罰單的資料有誤車是你...(恕刪)


車是我名下
所以我要主動聯繫開單員警改單嗎?
HiroBlue wrote:
車是我名下所以我要主...(恕刪)

不用了

沒意外這單進電腦,主欄位應該是身分證字號

其他都是附屬欄位

如果你要繳就沒疑義爭執了

更正也可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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