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騎機車想要左轉,打了左轉燈,並且車往左偏時,被後方機車撞上
導致對方摔出去
第一次調解時,對方拿出初判表,表示是我方的錯
對方表示,車禍後覺得手無力,且看了中西醫找不出原因(無診斷證明),其餘就是一些擦傷,無法工作在家休養,目前已休息兩個月,要索賠三個月薪資,因為是在自家工廠幫忙,無薪資&請假證明
我們的疑問是,我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不能上班,有沒有手無力情況
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加上機車維修跟手機維修,6000
對方說要8萬合解
後來雖然降到5萬,還是覺得不合理,第一次調解失敗
我們在同一車道,我們預備靠左,所以打了方向燈之後靠左,被後方車撞上,後方沒有保持安全車距或是應注意未注意的部分嗎。
照你描述無法評估你們雙方的肇責約是多少,不過你是主因機會大
對方未保持車距也會需要負責一部分責任
求償全部要求有憑有據,都沒有又不想上法院就是賠個人情價
若還是談不攏就是上法院給法院判,最簡潔明瞭
以下是個人看法,若對方傷勢不重,考量到上法院的時間、交通成本
若對方開個3~5萬就可以解決話我會買單,不過前提是車禍鑑定出來且我方為主因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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