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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先進.我方擦撞肇責率大概是多少呢(附影片)


我太太被白色車撞到 , 請問各問先進, 照影片我方的肇責率大概是多少呢 ? 感謝 !
2019-12-01 18:15 發佈
hellenfish wrote:
[embed]htt...(恕刪)

你的路權較大~
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
      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
      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limiyo wrote:
你的路權較大~八、對...(恕刪)


感謝,可是來處理的員警卻說"左轉車要禮讓右轉車" 判定各有50%責任
但我認為我方車已經左轉後在車道回正,是對方左轉後越過中線來撞我方
hellenfish wrote:
感謝,可是來處理的員...(恕刪)


我怎麼記得是右轉彎要禮讓左轉彎?
而且他車右轉應該要轉進外側~怎麼會轉進內側~也是有問題~
這種慣性邊轉彎~邊變換車道的~很多~
hellenfish wrote:
感謝,可是來處理的員...(恕刪)

不用理員警...現在很多法規都搞不清楚。
看起來就是他偏離去撞你,他應該要開在外線才對,很多人都這樣開車,駕照都不知道怎麼考的。
雙方都有保險的話,也不用吵什麼比例,兩方公司自己會去喬。人沒事最重要。
1. 白車是右轉車要讓左轉車.
2. 白車右轉不該駛入內側車道.
但是你不會無肇責, 因為有未注意車前狀況, 這種應注意未注意的霸王判定.
其實從影片中也可以看到白車在右轉, 並不是看不到.
雖然自己有路權但是不能因此就不管對方的路線, 這是目前裁決的方式.
由1與2的原因, 大概3成吧.
hellenfish wrote:
感謝,可是來處理的員...(恕刪)

結論在前,個人看法:尊夫人,理應不超過3成責任。
0.無法想像,這種路況與速度,竟然還能兩台撞在一起?該用時,喇叭請用力按下去


1.參照以下規則內容,該員警明顯疏失 偏袒對方?
意見,同樓上,已刪除。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2日 修正

列印
第一百零二條 [函釋]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
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
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
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
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
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
,交互輪流行駛。
三、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
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
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
間隔。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
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
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
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佔用來車道搶
先左轉。
六、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在慢車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左轉
,在快車道行駛之車輛不得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
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
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
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九、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時,應讓已進入圓環車道之車輛先行。
十、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十一、交岔路口因特殊需要另設有標誌、標線者,並應依其指示行車。
十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
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十三、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時,應
在路口停止線前暫停,不得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
,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前項第二款之車道數,以進入交岔路口之車道計算,含快車道、
慢車道、左、右轉車道、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調撥車道

同向有二以上之車道者,左側車道為內側車道,右側車道為外側
車道
hellenfish wrote:
感謝,可是來處理的員警卻說"左轉車要禮讓右轉車" 判定各有50%責任
但我認為我方車已經左轉後在車道回正,是對方左轉後越過中線來撞我方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加油!對方肇責大...
hellenfish wrote:
可是來處理的員警卻說"左轉車要禮讓右轉車"

2樓貼的已經很清楚,也不是由他判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limiyo wrote:
八、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
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
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

舊傻男人 wrote:
1. 白車是右轉車要讓左轉車.

轉入同一車道才有右轉車應禮讓左轉車問題,兩車道就是各走各的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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