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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碰車(對方號誌閃紅燈), 我方次因 :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30%肇責合理嗎?

主/次因都是7/3 肇責嗎 ? (這是保險員提供和解建議.)
鑑定結果 - 我方次因 :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我方未超速, 且行經路口有適時減速, 那法律規範的 "充分" 注意前方路口狀況該應該是 ? ? ?

早晨7:30天氣晴朗, 視線良好, 對方由巷口出來左轉,號誌閃紅, 直接撞上我汽車左側後方(左後輪處)(我方號誌閃黃).
初判 –
主因(對方) :未規定讓車,
次因(我方) : 未依規定減速, (與事實不符, 於後續肇事鑑定我方有提出舉證後改判)
雙方都是同一家保險公司(新X京), 保險員告知雙方車碰車有主次因, 賠償原則按慣例就是7/3肇責比例處理.
我方不同意初判結果與7/3肇責比例承擔, 申請肇事鑑定.

鑑定結果 –
主因(對方) : 行經閃光紅燈號誌路口左轉, 支線車未讓幹道車先行,
次因(我方) : 行經閃光黃燈號誌路口,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主/次因 7/3 肇責合理嗎?

花了3000元申請鑑定與提供的18頁初判次因與事實不符舉證報告(證明我方未超速, 且行經路口有適時減速),
雖然推翻了初判的"未依規定減速" 次因, 但鑑定會卻給了這個莫名的次因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我車側左後方被撞).
案子拖了半年了, 雙方沒人受傷, 對方避不見面推給保險公司,保險員仍堅持雙方車碰車有主次因, 賠償原則按慣例就是7/3肇責比例處理.
過程我方車修了3萬多(自行先墊), 保險公司法務通知我說對方車修了近18萬, 要來跟我代位求償,
我方請求該法務提供對方維修明細, 該法務以個資為由, 無法提供.
請問保險公司法務要來跟我代位求償, 是指準備要向我提告嗎?
請問該接受這個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30%肇責嗎?(我方有保第三責任險)
交通事故現場圖 -
車碰車(對方號誌閃紅燈),  我方次因 :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30%肇責合理嗎?
我車後方行車紀錄器紀錄對方撞擊位置:
車碰車(對方號誌閃紅燈),  我方次因 :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30%肇責合理嗎?
車碰車(對方號誌閃紅燈),  我方次因 :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30%肇責合理嗎?

車損照:
對方 -
車碰車(對方號誌閃紅燈),  我方次因 :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30%肇責合理嗎?

我方-
車碰車(對方號誌閃紅燈),  我方次因 :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30%肇責合理嗎?

補上鑑定報告 :
車碰車(對方號誌閃紅燈),  我方次因 :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30%肇責合理嗎?
車碰車(對方號誌閃紅燈),  我方次因 :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30%肇責合理嗎?
車碰車(對方號誌閃紅燈),  我方次因 :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30%肇責合理嗎?
車碰車(對方號誌閃紅燈),  我方次因 :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30%肇責合理嗎?
車碰車(對方號誌閃紅燈),  我方次因 : 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30%肇責合理嗎?

前方行車紀錄器 :
2019-11-04 14:46 發佈
此路口一邊是閃黃燈,一邊是閃紅燈,

黃 3: 紅 7,已經是幾萬件以上的處理標準,

閃黃燈不是無敵星星。
utla100 wrote:
主/次因都是7/3 ...(恕刪)


鑑定報告貼上來看

你是閃黃燈路口,對方撞上你的車尾,請問充份注意"前方"要怎麼避免被人從側後方撞?

但鑑定報告這樣寫,我相信一定有原因,所以請貼實際的報告內容

另,就算網友支持你無責又如何? 鑑定報告都說你有次因了,上法院你翻盤的機會微乎其微。
我也覺得很怪異!被撞後面為何是"未充分注意前方路口狀況" ???

yagami7215 wrote:
鑑定報告貼上來看你是...(恕刪)
有保第三責任險 不是保險公司會賠償對方嗎 ?
樓主的這判定我也覺得怪怪,樓主的車已到路口且被撞的是車身後半,要怎麼注意前方路口狀況,除非有超速的情況,但鑑定報告都如此寫,希望渺茫
不合理。
後方被碰撞,跟前方路口狀況什麼事?
更何況對方是轉彎車加閃紅燈比例才7????
一、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行車速度除應遵照該路口所在路段之速限
管制規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三條)外,亦應遵守交通號
誌燈號之指示行進(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0二條),交岔路口
號誌採閃光運轉時,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道路交通標誌標線
號誌設置規則第二百十一條):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
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
口前,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重點可能在你有確實減速再開嗎??
若對方行車紀錄器有照到您經過路口未確實減速,他主張未注意應可能會成立
ericsac wrote:
樓主的這判定我也覺得...(恕刪)

B車先到路口,A車再突然加速, 這樣就會撞到左後方了
很常發生啦,常常有車自認為有路權就會硬衝,但實際還是要看監視器較準
雙方都有保險
如果都有買第三財損
就互賠就好啦!
就算明年漲保費
也才漲幾百塊錢而已
幹嘛要搞得這麼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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