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幸被 停紅線+開車門不看後方的駕駛擊落
肇責對方100%
人損的部分 右小腿擦傷加大面積瘀青腫脹 (小腿直接撞車門側邊)掰咖1個月 醫藥費約1000
車損估完價約6000
請問除了人損+車損的部分 是實質的損失求償
請問
Q1:可要求精神賠償嗎
Q2:假設有保險 保險公司除了向對方求償實質損失 (我沒保險)
也不能代我方向對方求償精神賠償對嗎?
Q3:如果對方不願意支付精神賠償 我方有什麼辦法讓對方支付
Q4:承上題 告過失傷害 有用嗎
有請各位前輩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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