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主義 wrote:好奇後續肇責比例怎算...(恕刪) 早知就撞右前門, 它當時車頭在右前門附近, 肇責會是它比較高有按喇叭提醒它, 當下我車頭已跨市高路緣(它還沒進來, 結果是右切一點繞進來), 禮讓提醒的最後是啞巴吃黃連不過小車遇大車真的只能當潰縮區(我的鈑件擦傷都是他的漆, 打蠟就搞定了), 只能說它膽子很大, 我膽小
300rs wrote:無奈趕時間, 以為頭...(恕刪) 環東接市民大道那裡~內湖上來~要靠左往基隆路的~環東過來~要靠右往市民大道的~常會有這種狀況~打結~往基隆路塞車~你靠過去也沒用~只是堵住別人而已~何不原地留個空隙~讓別人可以過去市民大道那邊~既然都已經讓前面那台過去了~還擠什麼擠~真是奇怪~該不會是還以為一邊一台?其實你又匯不進去~堵在那邊~會有比較好?還真是無言~只是樓主也太不小心了~感覺是怕壓到雙白線~被別人檢舉~結果距離太近A到~壓到一點也沒關係啦~又不是跨越~
fsvbzq wrote:環東接市民大道那裡~...(恕刪) 哈, 大型SUV死角多, 顧得了前, 顧不及後, 尤其車腰部以下另外就是檢舉正義魔人太多, 還是小心點再來我也沒什麼損失, 鈑件沒傷, 車能動, 還有保險可以理賠對方, 但對方維修時是無車可用最後肇責應該是全歸我, 但事發前對方有駕駛道德上的瑕疵(公車都已停車堵住了, 它還要斜停硬塞住往市高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