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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數學測驗,10月12日中午,到10月19日凌晨 = 7天???

上週趕在滿7日之前半夜爬起來檢舉一堆大型重機不好好騎車的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928298)

(已解決)數學測驗,10月12日中午,到10月19日凌晨 = 7天???


結果今天收到這個

(已解決)數學測驗,10月12日中午,到10月19日凌晨 = 7天???


10月12日上午11點34分違規
10月19日凌晨12點38分檢舉

這樣是逾7日嗎?


想請大家幫我驗算一下,到底是誰國小沒畢業??
2019-10-24 12:08 發佈
各縣市的違規檢舉系統都是依照違規日當天起算7天
所以10/12違規,截止日就是10/18 23:59,
他不是以168HR去算的。
我是A-Shin
A-Shin wrote:
各縣市的違規檢舉系統...(恕刪)


照你這樣說,以10月12日為起算日,時分秒的部分不看,那也應該是10月20才算「『逾』7日」吧??

10月19日只能算是「滿」7日。

還是教改又改了甚麼字詞的涵義了


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
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上週趕在滿7日之前半...(恕刪)

目前看不出來是10/19凌晨檢舉的⋯⋯
Rexmax wrote:
目前看不出來是10/19...(恕刪)


檢舉成案後,系統會回信,我時間都紅筆圈給你了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照你這樣說,以10月12...(恕刪)


10月12當日凌晨 13 14 15 16 17 18(第7天)23:59:59 19(第8天)
嗜血尤物 wrote:
10月12當日凌晨 13 14 15 16 17 18(第7天)23:59:59 19(第8天)
...(恕刪)


照這算法也行:


老闆今天10/24跟你說,給你兩天的時間把報告交出來,不然就捲舖蓋滾蛋

然後老闆明天10/25 問你,報告呢?

你:不是說兩天嗎?

老闆:自己拉回去看你的算法,麻煩東西收一收別佔位了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照你這樣說,以10月12日為起算日(恕刪)


12號算第一天,18號是第七天 啊........
10月19算『逾』7日了吧!
所以我都不等到頭七,

頭四或頭五,就把件送一送,

怕那幾天太趕,事情太多忙不完,累到升天就真的變頭七了。
Jack 你好棒 wrote:
所以我都不等到頭七,...(恕刪)


我早就在4年前改為七日內檢舉,

我就持續發文說是 D+6,

違規日+6天以內檢舉完成,

這就是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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