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122 wrote:時間不對,對方去申訴100...(恕刪) 真假,但我也看過一個判列 法院寫著「時間差異 並不影響 違規事實的存在,並無法要求個人的行車紀錄器,必須依照中原標準時間」。也許是因為我有上傳錄影檔,也許是因為這個違規事項 並不會因為時間不同而有所差異,例如路段有幾點到幾點 可以黃線停車,或是幾點到幾點 可以行駛路肩。我的錄影違規事項,完全就是一群人排隊下交流道時,旁邊的車插進來擠進下交流道。排了20幾分鐘,排到我都要請假,卻沒想到有這麼聰明的方式,插隊就好了。
時間不對在天龍國就是不會舉發曾經送過影片,照片的時間是下午1點也就是13點描述欄內寫成1點就是描述不符不舉發也不得補正,說是移送才有補正可是其他縣市有明顯錯誤會通知補正阿~承辦員警說:要謹慎填寫不得錯誤如果車主去調ETC很有可能被撤銷罰單時間差異 並不影響 違規事實的存在是法院說的承辦員警根本不開單也到不了法院~
AAABBB3102 wrote:.但我也看過一個判列 法院寫著「時間差異 並不影響 違規事實的存在,並無法要求個人的行車紀錄器,必須依照中原標準時間」.(恕刪) 若是在判斷肇責,事實比較重要!最後還是用有GPS 的紀錄器檢舉 時間一定要正確, 若是有不同角度,不同時間的檢舉,要開那一張?警察會開單是因為沒有嚴重時間邏輯錯誤, 年份日期 久遠,或是日夜顛倒!
交通違規檢舉沒規定影片上的時間要正確啊基本上你願意擔保、具結你所述的時間、地點,執法單位就應該要依法舉發.執法單位不舉發,那你就叫他們來辦你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偽造文書罪啊當然,那種有時段性的違規,就要很明確才行
1. 影片時間不對,但是檢舉述敘時是用正確的時間填寫:這種情況多數的承辦員警是不願意舉發,就像不是留真名一樣,少一件是一件。但有可能舉發,因為承辦員沒注意到,因此過關(只看違規事實)也有承辦員冒著一定會被申訴還是要舉發,這種情況取決於違規事實是不是很可惡很惡劣。因為國道違規一旦違規者申訴到法院,基本上警方一定會附上ETC紀錄佐證檢舉時間,因此影片時間不對,是有可能讓法官撤銷罰單。每一次判決都不用受曾經判決之影響,也就是過去有法官判決時間不對是OK,不代表以後每一件都要這樣判。2. 影片時間不對,但是檢舉敘述上還是用錯誤的時間這種情況是最不好的情況,絕對是撤銷罰單,而且可能惹上 "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的官司。因為國道ETC都可以掌握每台車在國道的時間。結論:我檢舉我負責,是實名檢舉的最佳表現。檢舉取證時,證據影片或是照片的時間一定要正確,非常重要!不舉發是應該的,不小心舉發,95%以上申訴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