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各位大大⋯⋯我車主幹道路行駛中,被支幹道的機撞上左後門⋯⋯而對方有輕微擦傷,當下有叫救護車,但對方說他沒事..這之間我有關心他..他都說沒事...做完筆錄我們也都沒連絡,2個月後要跟我要醫藥費..!我申請調解,而他要我負責醫藥費,修車費...不然他要告我可是是他撞我耶..等我發現他..他已撞上我...而我也慌張未大踩煞車..導至車滑遠...想請問這樣算誰對誰錯申請研判表我被寫路口未減速而對方是支幹未讓主幹而是不是有受傷他贏面會比較大?
先看多少強制險可以出保對方醫藥費用,要留收據車損就不陪保險是看肇事比例下去陪就算對方想要台高價錢到了法院也是照肇事鑑定占比陪償問題主要出在台灣的奇法「過失傷害」很多人就不想有案底,所以大多和解但走法院就要看法官,有的判無罪,有的判有罪,全看法官看法和心情你可以先通知對方要保留醫療收據和留保險理賠專員電話給對方機車車損就看你和對方怎麼談
看事故表大概也看得出來對錯 現在的人真多不要臉的 當下說沒事 自己離開離開後覺得不爽 才來要錢 只覺得有車禍就是對方的錯 都沒想是不是自己的問題樓主不是對方有受傷就比較大 要看狀況 對方撞你左後門 表示你以經看不到對方了對方才撞上 多年前跟你一樣的狀況 騎車的屁孩 還找一堆人來警局壯大聲勢我只說有人要幫他賠錢嗎 沒有就閉嘴 最後本人完全沒肇責 對方還賠給我 修車費用
有報警有現場圖都很好辦她提她的傷害和車損你提你的車損比如他 車+人=10萬 你修車5萬肇責為5:5 就是你給他5萬 她賠你2.5萬大概就是這種概念下進行調解機車撞汽車通常機車人會受傷這部分會比較麻煩人受傷除了醫藥費還會延生出精神賠償和工作損失當然還需看受傷狀況這是比較麻煩的遇到車禍誰都不願意就是耐心處理~和氣生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