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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姑在路上使出凌波微步,無法可管嗎?



有時候很感嘆
台灣雖然很自由
不像對岸那樣到處都是天眼
又因為情理法的判決順序
導致很多路人都像吃了無敵星星一樣

我沒超速,我注意前方路況,我依法直行
但我相信如果A到,一定又是開車的不對
至少也7:3


仙姑在路上使出凌波微步,無法可管嗎?
2019-10-16 14:17 發佈
防禦性駕駛
這種小路上本該放慢
更何況還有路人
大媽要過馬路,至少有回頭看了
William945 wrote:
有時候很感嘆台灣雖然...(恕刪)

只要不是突然衝出來 A到了是你3她7
看要未靠邊走或未走斑馬線穿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
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
、蹲、立,足以阻礙交通。
使用行動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致違反前項第二款規定者
,不予處罰。

問題是行人身上沒有掛車牌
只能靠警察當場攔檢才能開罰300元
不然你能奈我何?
William945 wrote:
有時候很感嘆台灣雖然...(恕刪)


確實很寶,但你看看那行人用路環境

有行人可以走的地方嗎?

使出凌波微步也不是只有路人才會,兩輪.四輪也是常見

既使你跟動力機械車輛發生碰撞,也不保證你會完全無責
ken299629 wrote:
防禦性駕駛這種小路上...(恕刪)
之前有看過一部日本交通影片,路邊有行人,要嗎停下來,不可以按喇叭,要嗎路寬夠要距離他一個人身高距離看過去~~不然會被罰,但是台灣還沒有這個觀念
唉 國外至少有人行道,甚至護欄,就算有人走的太出來,遠遠就可以預防了。
台灣這個行人環境就只能自己小心點了,有人的地方還是慢慢開。
William945 worte:
有時候很感嘆
...(恕刪)


這種情況,不錯了!我覺得樓主不該苛責!

對方是看到前面紅燈了, 前面的車也停下來等紅燈,往後看到樓主的車也減速了!

她轉頭往後看,身體語言已經表達了(如同左右轉燈),所以她才穿過馬路的,不錯了!我覺得樓主不該苛責!
嘎嘎叫 wrote:
確實很寶,但你看看那...(恕刪)



台北市區的大馬路~可能還好一點~
其他地方~行人根本就沒地方走~

車輛就是盡量放慢速度~
行人至少也要回頭看看~
只能這樣~
ken299629 wrote:
防禦性駕駛這種小路上...(恕刪)


我還開不夠慢?
當時時速只有8-10左右
沒防禦駕駛早就撞上去了

"至少"有回頭看?
那我還應該感謝咧
所以斑馬線是裝飾用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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