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是直行新北市環河西路二段 (往板橋方向),我是騎在照片 紅色標示的車道上。並沒有禁行機車右邊是機車專用待轉區。然後騎到路口 (此時還是保持行進),變紅燈,機車左轉號誌亮起。我就跟著一起左轉轉過去被警察杯杯開了一張闖紅燈。想問一下各位,我騎的車道並沒有禁行機車,牌子上也寫著機車左轉用號誌。我只是沒有騎在專用車道上這樣可以開紅燈左轉(闖紅燈)嗎?不知道申訴機會大不大.........
個人認為,為什麼不成立? 首先你是行駛在"直行"車道,然後紅燈了這時候你可能剛好在停止線前看到左轉燈亮了就跟著一起左轉,這不是闖紅燈是什麼?搞不好還可以再加一條"未依道路標示號誌行駛"(在直行車道左轉)指示牌機車左轉號誌是給專用道用的阿,你又不是行駛在左轉專用道上,怎麼可以用此號誌來當你行駛判斷的號誌?
wordless wrote:那您為什麼不在左轉車道左轉呢 ? 因為忘記帶哆啦a夢的道具沒有辦法瞬間向右邊移動1公尺我覺得樓主不是故意這樣騎車剛好被警察贓到了也收到罰單知道錯在哪裡開開玩笑下次別再亂騎就好了
kenny6606 wrote:我原本是直行新北市環...(恕刪) 所以你覺得走專用道的是白痴就對了這兩邊的號誌一定不是同一個所以專用道的號誌是綠燈你的車道就一定紅燈這有什麼問題根本連查不用查所以號誌是只看你想看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