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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端的國道警察真的很棒!!

每天上下班都需要經過國一接國十或國十接國一
插隊的真的不少
為什麼高雄端插隊的情況這麼嚴重
看影片跟高雄端的國道警察回文就知道...哈哈..不EY!!

案例1:國道警察回復
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應不予舉發!!




案例2:國道警察回復
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應不予舉發!!



案例3:國道警察回復
您於108年09月25日於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案件,經轉交本大隊處理,有關檢舉AJC-3189號車,於國道10號東向5.7公里路段違規等情…,查處情形如下:
一、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1條規定:「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並不得有下列情形: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四、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此立法用意乃使前後車輛得預知他車變換車道之意圖,能有充分時間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屬不確定法律概念,宜依具體個案認定,合先敘明
二、有關AJC-3189號車於108年09月25日07時39分行駛國道10號東向5.7公里路段處,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插入連貫車陣行駛違規,影響行車安全一節,經審視錄影畫面,該車於變換車道過程,除有使用方向燈外,亦無危及他車安全,尚難認定有影響後方車流之情形,且您的車輛與前方車輛已有相當距離,難認為緊密連貫行駛車陣,故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敬祈見諒,本大隊並加強稽查取締該項違規行為。
三、感謝您關心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若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詢問,感謝您的來信。
四、承辦單位: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五公路警察大隊
承辦人:交通組警員楊惠晴
聯絡電話:07-6283158轉556



案例4:國道警察回復
您於108年09月27日於國道公路警察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案件,經轉交本大隊處理,有關檢舉5866-XQ號車,於國道10號東向5.8公里路段違規等情…,查處情形如下:
一、有關5866-XQ號車於108年09月26日07時46分行駛國道10號東向5.8公里路段處,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插入連貫車陣行駛違規,影響行車安全一節,經審視錄影畫面,因所擷取影像內容無法明確辨識前方路況,以判斷其有插入連貫車陣之情形,因應違規當事人於日後提出申訴時,此類案件需有明確違規之採證資料,爰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規定,因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及日後作(舉)證爭議,暫認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敬祈見諒,本大隊並加強稽查取締該項違規行為。
二、感謝您關心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若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詢問,感謝您的來信。
三、承辦單位: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五公路警察大隊
承辦人:交通組楊惠晴
聯絡電話:07-6283158轉556
2019-10-08 10: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高雄 國道警察
唉~無言
墮落的蘋果 wrote:
每天上下班都需要經過...(恕刪)


高雄就是最溫暖講人情的好所在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第2案例最後那台紅色車有沒有罰?
只能說隔太遠了
如果是被插的那一台有檢舉應該就能過了
墮落的蘋果 wrote:
插隊的真的不少...(恕刪)


我們這邊的也一樣
已經轉告我朋友下交流道不必排隊
現在大家到公司都提早二十分鐘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kkl543 wrote:
第2案例最後那台紅色...(恕刪)



有罰....不過不是因為插隊被罰....
而是插太慢...壓到槽化線才被罰的...
我只能跟你說有"(煞停)插隊"絕對會開單

國道我只檢舉過兩次

1.交流道利用護欄公務車停車處超車,一次連續超越3台車後進入主線忽然又不趕時間了

2.國1上國10於主線道"煞停插隊",我於主線道違規車屁股後拍攝

這兩次皆有開單
墮落的蘋果 wrote:
每天上下班都需要經過...(恕刪)


你沒發現你拍到的都不是在減速車道內嗎
我沒檢舉過這種
但是我想沒過是因為被其他車擋住了
簡單就是沒完整的過程
不過第二個那個smart應該會過
墮落的蘋果 wrote:
每天上下班都需要經過...(恕刪)

技術條件問題!
1. 一定要在你正前方
2. 你的車頭一定要點頭(急煞)右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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