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環保局認定,這輛車不是烏賊車!和我們認知似乎有很大差異親愛的朋友您好:您檢舉的車輛,經本局查證與判定車籍及相關佐證資料,判定並無污染之虞,故依據「使用中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舉及獎勵辦法」第6條第2項第6款規定,本案得不予辦理,感謝您熱心參與環保事務,相信有您的協助,我們的空氣品質會越來越好。一次經驗,這輛不是烏賊車
感覺就是大烏賊一隻,環保局認定"車輛為剛起步或發動時",所以今天 "於108.10.03結案"案件辦理備註:檢舉車輛為剛起步或發動時感謝台端對環保事務之關心,特致謝意! 當您對案件辦理狀況有疑慮,請洽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聯絡電話:....自己感覺環保局認定是:"怠速時,該車輛沒有冒煙";是加油前進時,才變成煙管一隻若有媒體記者看到這邊文章,可否轉到相關權責單位,請專家說明一下烏賊車的定義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