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手機排版請見諒
沒多久前我(汽車)和汽車發生碰撞,我的疏失,當下有報警,之後開始與對方和解,請對方先到修車廠估價,金額不大,我選擇自付,不報保險公司(今年已有出過一次險),現在就等修好車,我也有請對方記錄因車禍而產生的費用,例如:修車需要3,4天,對方上班需要用車,計程車等方法。想請問各位這樣處理有可能產生其他問題嗎,另外我有爬文,事情處理好後,需要與對方簽車禍和解書,這部分有需要嗎?不好意思,因第一次遇到和對方碰撞,所以不太了解,懇請大家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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