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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變換車道又不打方向燈

突然變換車道又不打方向燈,這種檢舉有效嗎?

2019-10-03 0: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道 方向燈
應該沒問題,

10月開始不打燈漲價了,

請郵差送關懷信給他,他應該會很開心。
KelvinLai wrote:
突然變換車道又不打方...(恕刪)


檢舉就罰1200
這麼隨性的開法,不管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請務必要檢舉他。
KelvinLai wrote:
突然變換車道又不打方...(恕刪)


說不定你還沒檢舉對方,你自己就被檢舉了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KelvinLai wrote:
突然變換車道又不打方...(恕刪)



>>> 不爽就檢舉吧,,,
ettvyang65 wrote:
說不定你還沒檢舉對方,你自己就被檢舉了(恕刪)


請問要檢舉甚麼??

這就算是後方車輛視角看也知道在閃車

【行政罰法】第12條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第13條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白話說就是
如因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而致違規,由受處分人提供相關證明,經審核確實有其不可避免情形,始得依前揭規定予以減輕或免除罰則,較常見的情形有:救護車輛執行任務、載送病危家屬就醫等;但下列情形非屬緊急避難事由:客觀上非屬危難性就醫、長輩尿急、出庭等。受處分人如僅憑口述或文字描述而無提供具體佐證資料,則仍應受裁罰。

了解了嗎?
KelvinLai wrote:
突然變換車道又不打方...(恕刪)


好眼熟~~原來是我家外面那條路
這種開車的很多
在這些人眼中標線視同廢物、燈號看他心情好惡
送張紅包提醒一下對方就好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KelvinLai wrote:
突然變換車道又不打方...(恕刪)


檢舉就對了,昨天才又送兩張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的
請務必檢舉,讓車主繳錢痛一下才知道自己哪裡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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