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是違規者的觀念啊!沒造成事故應該勸導就好

原來這是違規者的觀念啊!沒造成事故應該勸導就好



https://tw.news.yahoo.com/1%E5%88%86%E9%90%98%E9%81%AD%E6%AA%A2%E8%88%892%E6%AC%A1%E5%99%B46%E5%8D%83-%E7%94%B7%E6%80%92%E4%B8%8A%E8%A8%B4-%E6%B3%95%E5%AE%98%E6%89%93%E6%A7%8D%E9%A7%81%E5%9B%9E-042950432.html
2019-10-01 20:20 發佈
由內文中"秦男也質疑同一檢舉人以同一則影片檢舉兩次"以及法官查證"而經過查證,檢舉人在三天內就檢舉秦男"似乎打臉上次有篇提起行政訴訟就可以和檢舉人見面的"謠言"
不是都這樣嗎?
以前都會勸告對方
對方都會嗆..
是撞到了沒有?是撞到了沒有?是撞到了沒有?是撞到了沒有?是撞到了沒有?
撞到再說啦!!撞到再說啦!!撞到再說啦!!撞到再說啦!!撞到再說啦!!

所以現在都不勸了,直接檢舉..
讓他用他的歪理去讓裁決所跟行政法官打臉....
多爽....
chuenjia wrote:
不是都這樣嗎?以前都...(恕刪)

哈哈哈!的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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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大堆理由, 結果通通被法官打臉,
連"沒有造成交通事故或後方車輛緊急煞車,警方應該勸諭而不是舉發"這種理由都出來了,
這樣都可以的話,
以後闖紅燈也可以說沒造成交通事故, 應該要勸諭而不是舉發,
以後酒駕也可以說沒造成交通事故, 應該要勸諭而不是舉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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