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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6歲童車禍事件,時速推算

版上一位大大用心的做出測量,時速可能到達一百多,
不過這部分似乎有點問題。

其實要算出時速,只需要看白虛線跟時間的相應關係,
線段4公尺,間隔6公尺,一組是10公尺,
從影片frame格數推斷,撞擊前約經過21公尺/秒左右,
時速應該是75.6km/h上下。(由於影格數關係,可能會有誤差)

其他肇責部分,小弟就不做推論。

僅就時速部分提出討論,供參考。

R.I.P.
2019-09-22 20: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童車禍事件
bowlc wrote:
版上一位大大用心的做...(恕刪)

超速又撞死人,重機責任7成以上
只是有部落的區域,地方政府怎麼不做減速丘呢?
警方說那速限60

他沒有超速
bowlc wrote:
版上一位大大用心的做...(恕刪)

75.6
下去
鬼島的道德素養比不上日本
could5566 wrote:
超速又撞死人,重機責...(恕刪)


幾點意見供參

一、依現行汽機車能力,經過減速丘後能馬上加速至超速狀態,
依案發地點延續的民宅情況,總不可能連續的減速丘。
如同測速照相機般作用。

二、在筆直寬敞的道路上設置減速丘,就算標誌清楚,
容易出現高速車輛的道路,可能增加發生事故機率(自摔)
就這樣殺了一個小孩~
bowlc wrote:
版上一位大大用心的做...(恕刪)

感謝!已在PO文內容底下註明您的推算結果!

無論怎麼推算,機車騎士的速度仍然是很快。
bowlc wrote:
版上一位大大用心的做...(恕刪)


所以依據f=ma可以推算撞擊的當下力量是多少
f=300*21=6300公斤....
6.3噸的力量直接傳達到一個不到30公斤的小孩身上....
R.I.P
跟我推算得差不多

根據影片中時間第30秒壓到白虛線
影片33.8秒撞到小孩,中間經過7個白虛線
也就是說3.8秒約騎了74公尺左右,時速約在70公里上下

但我還是得講一點


重機騎士平均每秒約前進20公尺(時速70公里左右)
但小孩衝出來的反應時間只有約0.8秒,距離約13公尺




根據國立交通大學運輸研究中心煞車距離與車速關係圖
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90年 4 月 24 日運安字第 900002569 號函等資料所示

一般駕駛人之一般平均反應力,為四分之三秒(0.75 秒)
行駛時速為時速 60公里計(即每秒行駛距離 16.66 公尺)
煞車距離約需 16 至 20 公尺,反應距離約需 12.48 公尺(16.66X0.75=12.48)
其煞車及反應所需距離合計需約33 至 36 公尺


上面那段是什麼意思呢
即便照限速60KM騎乘,當你眼睛看到小孩衝出,剛要按下剎車就會撞到了


我們再來看交通部的說詞
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研究指出,由於行人、自行車及機車之保護性差,當撞擊速度由30kph增加至50kph,人員死亡的機率會由10%大幅增加至80%


統整就會得到即便照限速60公里騎的話,死亡率也是至少80%~85%以上
即便照限速騎小孩一樣必死無疑,超不超速真的沒那麼重要
因為連反應的時間都不夠
影片有GPS info
算出來的也差不多是74KM/H
Start1-->End (撞擊前8秒,平圴約 74.85 KM/H)
Start2->End(撞擊前2秒,平圴約 72.36 KM/H)


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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