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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哩擂……

請各位大大幫我看這樣的罰單合理?如何申訴,有夠傻眼我哩擂……
我哩擂……
我哩擂……
2019-09-16 14:36 發佈
申訴時您就會看到自己變換車道時未打方向燈的完整影片!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南瓜泥 wrote:
請各位大大幫我看這樣...(恕刪)


有異議,就申訴。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這個應該是機車一直切進來
切出去
切到讓後面的駕駛怒了
所以就收到掛號了
2樓說了
不妨去看看影片
南瓜泥 wrote:
請各位大大幫我看這樣...(恕刪)


由此可鑑.未打方向燈還是開48-1-1的900塊

不是42條1200塊
變換車道要打方向燈,

沒有打就是違規,

想任何理由也不會申訴成功的,

愛違規收到罰單就是想申訴?好奇怪的腦袋。

方向燈賣我好了,1000元我收,給你去繳罰單。
沒錯啊
跨越車道就是要打方向燈
檢舉人走的車道機車也能走
但你從外車道跨到內線
就是要打方向燈
支持您申訴,

未打燈應該是 42 條,不是 48 條,

應該要罰 1,200 元才對,

支持您申訴,

要罰也要罰得有道理才行,您說對吧。
南瓜泥 wrote:
請各位大大幫我看這樣...(恕刪)


不用傻眼,這種我在高雄天天檢舉
一天不多不少,50件一定有

只能說!出來混的,該還就是要還。
現在台灣已經變成檢舉社會,
大家回家的樂趣就是剪片寄檢舉信箱(很抒壓啊!)。
不爽請裝台行車記錄器開始狂檢舉,這樣一定有機會報仇---->檢舉到檢舉你的人
以後記得上路方向燈就一直開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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