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因為看到另一樓大家在討論車禍,好像有蠻多人有蠻不錯的見解
剛好最近老婆遇到一件車禍,想聽聽大家的分析
上周五中午時,老婆騎著機車去買午餐
被後方同向超車(超車後跨越雙黃線)的機車撞到(應該是車尾),老婆的機車受影響就往對向歪了,歪了後直直去
撞倒了對向麵店客人的(停在路邊)兩部機車,機車倒了(有刮傷)
撞我老婆的人看了一眼,繼續往前騎,跑了
後來請旁邊住戶提供影片然後警察也調到了監視器的影像
想請教大家幾件事
1.因當下老婆很緊張,所以做筆錄時認為身上的小傷不重要,但後來膝蓋有點痛
瘀青,但隔了2天才去看診(因越來越痛),想請教大家是否可以更改筆錄?
2.是否為肇逃?(我太太應該沒違規)
3.肇事責任比例大概是?
4.被撞倒的機車車主急著向我們索賠,請建議該如何與對方談
其中一位為大學生,騎乘的應該是其KYMCO RACING.幾乎只要碰到全部都要換新(包含改裝排氣管的護蓋,要價1800),總價6XXX,請大家給個建議,謝謝
ming052930 wrote:
肇逃的沒抓到..你老婆只能背黑鍋先賠..然後等肇逃的抓到之後再先他索賠...(恕刪)
建議樓主不要聽別人虎爛就先賠錢,
這種肇事責任都還沒鑑定,
有車損者如果急著修理,叫他自己先出錢,
我不會先出錢,
未來等肇逃那位賠錢給你,再賠給車損者即可。
以上前提是經過法院判決,肇逃那位是全責情況下。
如果經過判決肇事責任是在你身上,還是等判決後再賠錢即可。
建議有法律判決後再來處理,而不是誰急就要先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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