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前兩個禮拜,是停在室內透天車庫那天我走路上班,下班後去騎車發現多處損傷,後來才發現裡面沒監視器,尋找發現巷子對面有一支監視器剛好照著車庫,我就去警察局看監視器,看了幾天找到撞我機車轎車,只是請問警察聯絡對方請聯絡我,沒聯絡談賠償的事,後續要怎麼處理好,真的無言還是自己花錢租的機車位.
更新8月31日
我已找到車主了結果是租我車位房東親戚 撞到的,但一開說只願意賠三千我說我不願意,後來又說約去修車看修的如何,後來又改說有保險約去警局作記錄給保險公司理賠但我車已修了估價出來6850元說先修車保險公司可能不理陪但關我什麼事,是妳當下撞倒我機車,不處理,還說我有可能換一些沒損傷的零件,等等,我難到機車一直放者不修嗎,我都請換下來的零件請修車留下當證據,請問大家會怎麼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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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89814053 wrote:
大家好前兩個禮拜,是...(恕刪)
可至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處理, 或至法院提告求償.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5%81%9C%E8%BB%8A%E5%A0%B4%E8%BB%8A%E7%A6%8D%E5%A6%82%E4%BD%95%E6%B1%82%E5%84%9F
01這邊只是打屁聊天, 消磨時間..
要動手之前, 最好先到這邊問 正港專業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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