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2019-08-26 13:57 發佈
MengFeiShie wrote:
因日前先生開車載我們...(恕刪)

行車記錄器拍下來没。没證據,没優勢。
如何証明對方車速快,双白線行車。
有第三人責任險找保證公司處理。提供有利証據。
看起來是沒有人受傷,對方有行車錄影畫面嗎?
詢問警方可否調路口監視器看是否有拍到畫面。
不然這樣各說各話很難釐清。

沒有畫面可以佐證的情況下只能夠協商,建議你們先申請車禍事故初判表相關資料後再開協調會協商。
這種情況 只有自己最清楚
雙方都沒受傷 算是萬幸了
先互相談一談 再去 和解協議
真的談不攏 看是你要告他還是他告你 大家浪費點時間去法院等法官辦吧
他不是車速快,而是無預警偏過來!警方有留雙方行車記錄器
Zhou55 wrote:
行車記錄器拍下來没。...(恕刪)
對方有行車記錄器,警方有保留,聽保險公司說有拍到他沿路開雙白線~
darkblue012 wrote:
看起來是沒有人受傷,...(恕刪)
就是因為他一開始都認說是他們因為東西掉了,然後說自己有偏,現在卻想把責任都推到我們身上,一直說停車格起步肇責比較大,加上初判表上面沒寫他違規又為打方向燈的事情,僅簡單描述他未注意前方!所以才上來問問大家,看是否有人有類似狀況~
p.s.我的保險公司是明X……………………(看到網路上評語,真心覺得評語是真的!)
要夢 wrote:
這種情況 只有自己最...(恕刪)
MengFeiShie wrote:
就是因為他一開始都認...(恕刪)


有辦法取得對方說"撿東西"的錄音檔嗎??
如果有這個就可以證明對方的過失佔大多數
聽起來妳們要匯入的是雙向四線道以上的道路

所以單向有兩線以上,對方行駛在兩個車道中間,你們從路邊起步,對方從兩線道中間往右偏,剛好撞到你們

如果是這樣的話

我會認為,妳方主因是逃不了了,從路邊匯入就是有義務要注意後方來車

差別在對方會吃主因或次因

如果雙主因的話就是5/5拆

對方次因就是7/3分

如果對方一開始是行駛在較內側車道,那妳們要匯入的車道後方沒有來車,這時雙方都是轉彎車(對方換車道,妳方匯入車道)

這時在前面的車比較有優勢,且對方如果是違規變換車道(雙白線),那有可能坳到對方主責妳們次因

但照妳所說,對方一直都是行駛在雙白線上(跨車道行駛)

換句話說,妳們要匯入前就應該看到對方是跨在兩線道上,這時匯入,就很難主張對方換車道了

總之,我個人認為能拼個55波就不錯了
沒影片可以看嗎?

MengFeiShie wrote:
因日前先生開車載我們...(恕刪)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