慟!「2個小孩需要她」 騎士遭違規車撞死今器捐遺愛人間
出處: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91903&fbclid=IwAR1cAgCL7pJc2C0sPtZKqO4y-NzqTFGp50J4ySsP77OWcrbW6OPns45ATNQ
新聞概要:
多一分注意,少一分遺憾!台北市北投一名32歲許姓男子,22日上午10時許,疑似從北投路的路邊停車格違規跨越雙黃線迴轉,導致後方32歲王姓女機車騎士反應不及直接撞上,當場失去意識送醫搶救,昏迷指數只有3,經連日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而王女的姊姊下午也在臉書社團留言表示「很遺憾的我妹妹已經離開,妹妹已經著手做器捐手術,遺愛人間。」
稍微查一下統計數據就會知道,酒駕一年造成的死傷,只不過是所有交通違規死傷的1成左右而已,罰多少? 判幾年?
換句話說,其它各類交通違規一年造成的死傷,是酒駕的9倍。罰多少? 也就不過罰個幾千塊,然後判個1~3年還緩刑。
順便告訴你們一下雙黃線迴轉罰多少錢好了,900元新台幣啦~ 然後撞死人判幾年?
啊對了,此案藍色垃圾還沒跨越雙黃線就肇事了,論交通違規也只能罰起駛前不注意來往車輛,罰600元啦


花一堆成本在那搞只造成1成傷亡的交通違規案件,怎就不來關心一下其他造成比酒駕高9倍傷亡的交通違規?
還是版上這些人能保證自己不酒駕,但沒辦法保證自己不違規,怕到時候修法太嚴格搞到自己,所以就不敢吭聲?? 那跟立法院那些拉基民代有啥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