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凌晨1點多時,由公館往新店方向行駛"白牌"機車
駛入時的道路上有標示,標誌為:公車專用道(05:00-24:00)
我認為已過了時段,所以就駛入,於埲康(埲康 是雙向的)出來後遇到對象來的員警,停下開我罰單
我認為上面標示專用時間之外,那就不是專用道了,也沒有寫入禁行機車
所以員警開的單我拒簽+拒收,所以不知道被開哪條(應該收的,這樣才知道被開哪條
後面跟員警"爭論"
我表示:沒有禁行機車所以我可以騎乘
員警說:最內側是快車道,你白牌是機慢車,我不能駛入
真的是傻眼貓咪,啥年代了跟我說快車道(沒禁行)不能騎機慢車
甚至跟我說,我等等"再"往前騎,騎最內側,就再開我罰單,但明明就沒有"禁行"
這點我已投訴督察室,投訴員警恐嚇+缺乏專業素質
WIKI查詢的:(未註明著除逆向道外,啟用時間均為05:00~24:00,其餘時間均開放其他車輛駛入,但若是設在快車道或是路段有其他規定則同樣會禁行機慢車)
其餘時間均開放其他車輛駛入 > 我符合
但若是設在快車道或是路段有其他規定則同樣會禁行機慢車 > 我駛入專用道結束之前 無禁行,駛出後專用道結束之後 也無禁行
XXXX(1) XXXXXXXXXXXXXXX(2) TTTTTTTT(3)
OOOO(4) OOOO OOOOO OOO(5) OOOOOO(6)
XXX是專用道 OOO是一般道路(無禁行) TTTT是一搬道路(有禁行) (空格處都是路口)
4 紅燈結束後,我打方向燈(左轉)進入2 (2前中段是埲康)
埲康出來後,我把2走完(走完意思是,到這就沒專用道了),繼續直走會進入3禁行
但我可以裡用過路口時打燈(右轉燈)進入6 PS.台北一堆這種路,直行到一半,下個路口變成禁行
再來,好啦,專用道不能騎"白"牌
黃紅牌可以騎,我日他X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