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在直行時突然看到他方倒車出來
已經閃避不及側車直接刮下去
車速在40左右,沒有違規
當時沒急煞,是往右邊停(沒急煞是因為怕後方有車)
當時有台車停在公車站牌下導致擋住我方與他方的視線
他方第一時間是關心自己的車
我方報了警後過了5-10分才走過來看我方的車
連關心都沒有
只有一句我們車速一定很快而且是用一口咬定的口氣來指責
連問我們有沒有行車紀錄器都沒問的情況下
他方一直說有停一下才在倒出來 也說有在看
有在看怎麼會突然倒出來?
事後我方看了行車紀錄器後才發現他方根本直接倒出來
請問我方也有責任嗎
比例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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