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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被撞對方不願理賠

小弟機車剛滿一年平常照顧非常好
有專屬停車位(遮雨棚)+車罩

上個月停在道路旁的機車停車格內被對向汽車迴轉撞倒
對方下車把車牽起來就離開
直到晚上去牽車發現車子被移動過以及損傷
去警察局報案
過了三個禮拜總算肇逃者打電話來
肇逃者希望私下和解不要上法院
我跟肇逃者約碰面先看車損
被肇逃者臨時放鳥兩次
第三次對方才出面約我購買的車行
肇逃者看了車損以後問老闆多少
老闆說這些殼$7000+上次我先修煞車&煞車線$700
肇逃者打給他朋友後跟我說
他朋友那裏修好只要$2000(因為我有車罩,所以屬於多處小擦傷(車罩被煞車把手弄破)
我聽到以後不接受
第一.肇事者要我騎到她朋友的店裡修 車程至少半小時起跳
第二.我的車殼是原廠的,為什麼要用補漆方式補。對方可以指定修復方式以及修復車行嗎?

因為第一次碰到這問題
想請教如果跑法院 我是不是要準備民事起訴狀、估價單、修車收據
還需要什麼證明嗎?
當初被撞的影片有保留
2019-07-28 15: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

xgz3008 wrote:
小弟機車剛滿一年平...(恕刪)


車子相關保險如果有保好保滿,需要樓主親自跑一趟法院嗎?
除非你身體受到很大的傷害有證明了?

不辭辛勞勤走法院學習相關經驗也是人生

xgz3008 wrote:
小弟機車剛滿一年平常...(恕刪)


上法院就是恢復原狀,

加上折舊計算,

一年車折舊後,判賠3000差不多。
車輛的所有權人才有權利決定車輛要送到什麼地方維修,對方無權干涉
都被臨時放鳥兩次,還可以相信他,你還真相信人性本善嗎?
還有這不算是肇逃,這應該是算毀損,肇逃是致人死傷而逃逸

xgz3008 wrote:
小弟機車剛滿一年平...(恕刪)


人沒受傷~
被撞的肯定會比較倒楣~
好好的車~都是原廠件耶~
乾,看來機車也要買車損險了,
有問題保險先買單,
賠償讓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談。

xgz3008 wrote:
小弟機車剛滿一年平...(恕刪)

對方開車擦撞到你的機車,那就詢問對方有沒有投保車體險,有的話,就直接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比較快。對方如果沒有的話,就只能走法院,把維修收據及相關資料收集好,連同民事起訴狀交到法院,不過開庭前,都會進行強制調解,雙方可以再談看看,不行就交由法院審理

chia.tsun wrote:
都被臨時放鳥兩次,...(恕刪)

這當然是肇逃,只是非刑法上的,而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的肇逃處理,機車毀損是民事上的損害賠償
請教一下除了車子損傷費用外
我是否可以在法庭上請求精神賠償
因為機車我每天使用錢都會擦拭
定期洗車 花了很多心思在這部車上面
如今被撞了就算換了殼心裡面都有陰影之類的
還有車子因為毀損造成減少的價值?
譬如我要賣掉這台車,那買家知道這部車因為有
發生擦撞換過殼,跟我凹價錢說你這部車有發生
過擦撞事故,我想減少1000至20000的價格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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