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00014875 wrote:所以手持行動裝置也...(恕刪) 真的是鬼扯一堆東部檢舉這種的都會成案耶台南市警局要不要乾脆說他拿按摩棒在按摩算了zzz果然是個縱容違規的垃圾城市,繼續拒絕到台南消費
ryan00014875 wrote:所以手持行動裝置也不...(恕刪) 此案不舉發,我會寫信給交通分局的局長信箱,希望重新審查,並且加上本人願意出面作證(若違規者申訴上法院),作證該機車騎士手持的就是手機,錄影時正在講電話。如果真的違規者上訴到法院找檢舉者作證,檢舉者還有旅費可以拿喔,最低530元。建議試試,如果不想作證,那就...繼續檢舉囉。
劊客 wrote:您就知道我們住這裡的悲哀了,檢舉亂丟煙蒂、垃圾還要燒成光碟檢舉,有幾個要那麼麻煩啊!...(恕刪) XD 台東亂丟菸蒂只要e-mail寄到承辦人的信箱就好了.不用燒光碟但是除了影片之外,還要幫他們把證據擷圖,依照他們規定的格式做成word檔弄好,不然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