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請問 這樣停在路口 游移不定 能檢舉什麼?AYC-5392

AYC-5392
從交流道下來 不打方向燈 又游移不定 又忽然停在路口 能檢舉什麼呢?

2019-07-26 8: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路口 5392

kisstom90 wrote:
AYC-5392從...(恕刪)
檢舉 不會開車

LOG109 wrote:
檢舉 不會開車

好像 沒這選項 哈哈
影片13秒的地方就可以看到他探頭出來,應該是不滿你要右轉的車子逼得太近,讓人感覺硬要過,所以才會停下來,這邊路權按理說應該是直行車的比較大,如果你是直行,當然是你的路權大,但因為你是要右轉,他算是直行匯入,萬一碰撞,你的路權可能是比較小的一方,路口設計不良的關係,這邊應該加設一個紅綠燈,把直行跟右轉和交流道下來的部分作區隔,比較不會發生車禍事故.

chunkuanwu wrote:
影片13秒的地方就可...(恕刪)


上班時間 車子比較多 我後面也是一排車子 正常來說 他從交流道下來 匯入地面道路
應該要打方向燈 並且 交叉匯入 又不打方向燈 也不知道 他是要 匯入 還是要 右轉

kisstom90 wrote:
AYC-5392從...(恕刪)


這個牌子的車,總是不會讓我失望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會不會是因為你擋住了你後方的車
他看不到 所以才慢慢來
根據我最近被打槍的經驗,絕對不舉發的啦

這個比你的還扯都OKOK。
kisstom90 wrote:
AYC-5392
從...(恕刪)

在人生的路口偶爾也會感到迷茫 不知所措⋯⋯
你不指引方向迷途的羔羊 還要檢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三、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
小弟無法確認樓主的這種情形該引用哪一條。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