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這樣無法檢舉?請教各先進,哪裡有問題?

謝謝各位回覆解惑。小弟理解了。



親愛的 OOO先生/小姐,您好:
來信日期:2019-07-13 23:06:44
案件編號:2019071301020pfT
違規事項:其他
違規時間:2019-07-08 13:17:00
違規地點: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三段與櫻花路口
違規車號:607X-XX
違規事實:車號607X-XX行駛文心路三段完全停止在車道上,阻礙車流,隨後違規左轉。
附件:2件;07082019_607xxx.mov、07082019_607xxx.jpg

回覆內容:親愛的市民您好:
一、您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信箱檢舉車輛於本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一案,因違規事實未臻明確,為免爭議,爰不予舉發。
二、感謝您對警政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請不吝來電指教。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敬啟
承辦人:巡官洪XX,聯絡電話:04-22513301
108年7月19日
2019-07-22 17:1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ethanlyc wrote:
因違規事實未臻明確...(恕刪)

如果他轉到一半後悔又直行了呢?

這種你又不可能停在他後面一直等他真的"未依標線行駛"左轉

所以不舉發是正確的

送"快車道違規臨停",

目前遇過只要停下 3 秒以上不動即開罰,

好像是罰 500 塊吧,

1、有停下事實,

2、影片看得出該車前方無障礙物,

即可開罰,

這個有動來動去,就尊重員警的意思了。
有微微的移動,沒有定點停車!


所以:自由心證很可以
ethanlyc wrote:
這樣無法檢舉?

其實你都停下來了,不如就等他轉過去,拍到完整的左轉過程。

ethanlyc wrote:
請教各先進,哪裡有問題?

警察有問題!
就算沒拍到完整的左轉過程,也要能開無故於車道中暫停。


Jack 你好棒 wrote:
送"快車道違規臨停",
目前遇過只要停下 3 秒以上不動即開罰,
好像是罰 500 塊吧,

這條比較貴,但也不容易舉發成功。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我真的看不懂你違規事實在寫甚麼東西,不舉發是理所當然的.


這種垃圾,檢舉左彎前不先駛入內側車道,附上前後鏡頭,保證成案
未拍攝到完整的左轉影片,被退件很正常!

違規事實那欄根本不用寫一大堆太日常的用語,
我的話就只會寫:
在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讓我想到之前看到的三寶,檢舉危險駕車失敗,唉唉~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二項第五項
汽車駕駛人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因為他是倒車就不舉發嗎

處理情形:違規事實不明確,不予舉發。

Mystique Hsiao wrote:
未拍攝到完整的左轉...(恕刪)

原來檢舉的用語要是有差別的。

劊客 wrote:
原來檢舉的用語要是...(恕刪)


是法條, 前幾樓講的都是交通處罰條例中的規定

或許文字不是一模一樣, 但意思用字差不多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