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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以為禮讓救護車就可以不遵守交通規則

今天在高速公路的交流道

因為交流道大排長龍,後面又有救護車要過去了

所以許多人馬上把車行駛出道路界線,也就是路肩


讓救護車而行駛出路肩,或許是為了緊急避難,我也不想檢舉

但是,移出路肩時,未打方向燈,我實在是看不下去

不是為了讓救護車,就可以不打方向燈好嗎

即使你是為了讓救護車,不打方向燈就是欠檢舉
2019-07-17 18:39 發佈
發文者疑似釣魚
大家請小心

===
禮讓救護車規定



1、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2項規定: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2、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6款規定: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2項規定: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應依下列規定避讓行駛:



(1)在單車道路段,應即減速慢行向右緊靠道路右側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2)在同向2車道以上路段,與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同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予以禮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3)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得利用相鄰2車道間之車道線行駛,而在車道線左右兩側車道之車輛,應即減速慢行分向左右兩側車道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9條規定:

慢車行駛或停止時,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號,應立即靠道路右側避讓;於單行道應靠道路兩側避讓。
freedomhome wrote:
發文者疑似釣魚
大家請小心


這帳號不意外啊

不用浪費時間回文啦

freedomhome wrote:
禮讓救護車規定



1、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2項規定: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2、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1項第6款規定: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2項規定: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時,應依下列規定避讓行駛:



(1)在單車道路段,應即減速慢行向右緊靠道路右側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2)在同向2車道以上路段,與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同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予以禮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3)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得利用相鄰2車道間之車道線行駛,而在車道線左右兩側車道之車輛,應即減速慢行分向左右兩側車道避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9條規定:

慢車行駛或停止時,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號,應立即靠道路右側避讓;於單行道應靠道路兩側避讓。


感謝你貼了一大堆規定

但是這規定中,並沒有任何一點有說到

為了禮讓救護車而跨越車道時,可以不必打方向燈

方向燈是只要跨越車道就要打,不管目的和理由


當然包括禮讓救護車也是
小心釣魚+1

一個小路人 wrote:
但是這規定中,並沒有任何一點有說到

為了禮讓救護車而跨越車道時,可以不必打方向燈.(恕刪)


你很清楚告訴大家

你 不 懂 法

此後不再回覆
一個小路人 wrote:
今天在高速公路的交流...(恕刪)


得好
檢舉貼出來讓大家笑一笑
是喔……
檢舉啊……
真的是吃飽太閒
檢舉那種趁著大家禮讓救護車的時候,超車的垃圾,我就欣賞你.


我自己在開救護車的,我知道路上有很多這種垃圾~

趁著大家禮讓救護車的時候,自以為聰明,跟在我後面超車

只是無奈,警方都不開罰. 說啥要跟在我救護車後面,然後我救護車往右,他就往右;我救護車往左他就往左,這樣才叫尾隨行駛zzz TMD.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檢舉那種趁著大家禮...(恕刪)


原來你是開救護車的,不曉得你有沒有過邦救護車開道的...

我曾經原本安分守己的開車,後來看到後方救護車高速追上來,

我就加速前進,從後照鏡看救護車似乎不甘示弱跟隨我的路線,

就這樣鑽來鑽去,就是沒有車子避讓,

沒多久救護車就跟我拉開距離了,也許車上有病患,不能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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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樓主一個小路人不適合上路,把路拿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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