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我是職業大貨車司機
昨天被請吃三寶飯...
我方雖有行車紀錄器但是只有前方所以拍不到側邊的事故發生經過
該路口也無監視器可以調閱
事故發生後我先報警+回報公司請主管出面協助處理(公司規定)
而對方都是一直國罵飆不停...
甚至連警方到場也是罵不停!足足罵超過1小時
最後在警察跟她說我有權對他提出公然侮辱罪後他才稍稍收斂
警察有跟我說"警方有錄音錄影存證問我是否提告?"
我回答:等處理好事故再說
目前的疑問是:
1.如果雙方和解後我是否能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2.還是車禍和解後公然侮辱也跟著和解?
我自己是偏向提出告訴 因為事故處理跟公然侮辱行為應該分開談
請懂法律或是有經驗的人幫忙給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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