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哥大姐們,小妹在六月底出了一個車禍
當時小妹臨停在路邊拿取預定的東西,上機車發動往前騎了三秒就被後方來的機車撞上左後方後直接往左倒地。對方掃到我但沒有倒,繼續前行約50公尺後停下折回看我傷勢。對方第一時間打電話給爸爸後問我有沒有怎樣,我回他: 先叫警察來吧?
警察來後做了基本資料後我就上救護車,沒有拍下彼此的車損因為沒帶手機,但我看到他車子右前有一排擦傷,我不清楚警察有沒有拍到。
事後警察做筆錄時說監視器畫面不太清楚他掃到而且有柱子擋住,事後我在家休養腳扭的很嚴重,等了10多天對方都未致電聯繫。後來朋友說要確定對方保險有沒有第三責任險,我聯繫對方,結果對方卻問我有沒有去看監視器了,我是自摔的哪來的保險賠償?與他爭論的過程不詳述了。
現在遇到的困難就是監視器不清楚、還有車子刮傷也看不到他車子的漆很難證明他掃到我⋯我朋友提議我說可以提告過失傷害,因為因果關係,跌倒時他就是第一肇事人⋯⋯但對方恐嚇我說他沒有掃到我如果我提告他要反告我誣告⋯⋯讓我很害怕不知道怎麼處理,大哥大姐們有遇過類似的情形嗎?該怎麼做才能合理的處理完車禍的事呢?
vincent12 wrote:
也有可能是樓主起步切進車道的方式有點問題
通常是這樣,
路旁臨停起步,路權小到不行,
我常等20或30秒,確認後方沒車了才起步,
樓主有確認後方沒車了才起步嗎 ?
鍵盤猜測樓主的肇責 100 %。
這段時間,先養傷,收集相關支出收據,
要告對方傷害不必急,六個月內都能提告,
準備好了再行動,
有作筆錄,就再去申請,
大概一、二個禮拜後能拿到員警製作的_車禍現場位置圖,
把有個資相關的部份遮住,再 PO 上來,
有圖大家比較好看出能幫到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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