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騎機車發生車禍當下情形是我減速偏右要去待轉區對方就說我原本是在他左邊所以要偏右去待轉區也該打方向燈但我看監視器畫面是我已經減速慢慢偏右要進待轉區了這還需要打方向燈嗎?對方未減速直接從後方撞上我的右後側我的車子沒倒但對方車子倒了而且骨折初判表結果是我方:不當向右偏行他方:涉嫌未注意前方車況想問肇事責任比是多少
回樓主:初判表結果是我方:不當向右偏行他方:涉嫌未注意前方車況你:肇事主因對造:肇事次因實務上大部份皆以70%(主因),30%(次因)為肇事責任比例分擔為之。Popopu wrote:前陣子騎機車發生車...(恕刪)
Popopu wrote:前陣子騎機車發生車禍...(恕刪) 個人認為就算沒有變換車道,但是如果在同一個車道內往某一側靠就應該打方向燈同時看後照鏡並且轉頭確認死角無其他車輛在旁邊,才可往左或往右靠在普通重型機車的路考裡,有一個進入待轉區的題目,題目沒有說進入待轉區需要打方向燈,但是我覺得既然台灣政府搞一個待轉區出來,就應該考慮到全部的問題並且立下規則,以免像樓主這樣的問題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