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一台小貨車發生車禍

都是直行的,因有道路施工
所以在過紅綠燈的下一條路是沒有機車道
在我快到外側車道時(還在路口)
(高雄三民區九如一路與大順二路交叉口)

紅色為發生車禍的地點
橘色為我騎乘的位置
粉紅色為汽車口頭跟員警說明我猜想的位置
綠色為道路兩側及中央分隔以及車道
(目前大順路橋已拆除,但因為尚未完工兩側並無機車道)
左邊的貨車開的比我快
從我的左後方開到我的左前方
而我做了急殺的動作
最後左側把手還是勾到了他的貨斗
(把手上有藍色痕跡)
人有輕微擦傷,跟瘀青
事後也有打電話報警
並且就醫開出診斷證明
那後續我該如何處理呢?
我看了很多文章
我是否因該向對方申請強制險?
(我要去哪裡用?需要在3天內?)
(對方說自己車上並沒有行車紀錄器)
那目前還有哪些事
是我目前可以做的呢?

目前有做的:
6/6號13:XX報警(筆錄,現場量測等...)
6/6號15:1X就醫(驗傷單1張)
6/7號09:3X至光陽修車
下面是目前機車的狀況
機車為VJR無ABS



那側邊沒什麼刮傷(更換後照鏡、油壺及拉桿)
推測是我的水壺從背包右側在我發生車禍時
跳下到左側踏板的位置把車頂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