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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違規要用哪一條罰責?

這種違規該用哪一條罰責呢?這種違規該用哪一條罰責呢?


這種違規要用哪一條罰責?
2019-06-06 11: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違規 罰責
ryan00014875 wrote:
這種違規該用哪一條...(恕刪)


就一個靜態的畫面就能知道真相? 我如果被人撞到那個地方然後被有心人拍一張也來問說用哪條罰則! lol

kun429 wrote:
就一個靜態的畫面就...(恕刪)


謝謝你,我撞他過去的,還有影片,謝謝!!
60條

不依標線指示行駛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
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
稽查。
二、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發布命令。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四、計程車之停車上客,不遵守主管機關之規定。




道路交通標線標誌號誌設置規則 171條 槽化線


ryan00014875 wrote:
這種違規該用哪一條...(恕刪)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60條不依標線指示...(恕刪)


感謝!!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60條不依標線指示行...(恕刪)


就算是靜止,臨停狀態,一樣開60條。

因為我在新埔捷運站施工處檢舉一千件以上,都是舉發
好奇請教一下,
1.檢舉這個又沒有獎金,為什麼這麼有空還要花時間去檢舉?
2.不怕被人用行車記錄器拍到自己的車子,認出是你檢舉的嗎?

phappy wrote:

好奇請教一下,
1.檢舉這個又沒有獎金,為什麼這麼有空還要花時間去檢舉?
2.不怕被人用行車記錄器拍到自己的車子,認出是你檢舉的嗎?
..(恕刪)


就像你在此發這廢文一樣廢時間
你還不是一樣發文了

會這樣問的人表示此人是自私鬼
只要自己爽就好
Lavender Coffee wrote:
就像你在此發這廢文...(恕刪)

閣下這樣回答太尖酸而且不正確,
此兩事不可一概而論,
發文與聊天一樣可放鬆心情或增長知識,
但檢舉可就不同了,俗稱抓耙子,做這種事應該會心驚膽跳的吧!?
黃色的好像也是槽化線,槽化線的顏色要和延伸的車道線同色,所以同向的槽化線是白色,中間分隔的槽化線是黃色
如果有車輛違規跨越槽化線行駛,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9條1項2款「在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或禁止變換車道線之路段迴車」規定,處以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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