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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被硬切車道,適用哪條交通法規?


 
剛才跟前車一起左轉,他原本轉彎時還在內側,我直接轉到外側車道。
誰知道他竟然一整個大斜切到我的外側車道,速度還超快。
嚇的我緊急剎車,車頭差點要被買單了...
 
請問這可以用哪一條交通法規檢舉比較容易成功?
  1. 未打方向燈?(他方向燈還停留在一開始左轉,硬切到我的車道時沒打右轉燈)
  2. 第四十五條: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感覺警察會說我沒有拍完整,無法判定)
  3. 未保持安全車距?
  4. 請網友提供?
2019-06-03 18: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道 交通法規
外側要讓內側

不過看起來你也沒剪線或是吃到他的線

此案應是那台車變換車道不當


聽這聲音有撞到??

從迴轉前的影片開始剪,送檢舉吧.
違規類別:違規超車之處罰(47條)
違反法條:第47條第0項第03款

之前我檢舉類似你這種情形的情況
我是直行 隔壁的計程車突然急切過來害我煞車很大力差點撞到

我原本是用逼車下去檢舉的 不過警察回我檢舉成功就已經幫我找到開罰的法條了

感覺像故意的 因為你轉彎不排隊
zyx38 wrote:
[iframe]ht...(恕刪)
違規超車,1200?不痛不癢,要是我在當下,就不讓,產生車禍⋯⋯
zyx38 wrote:
 剛才跟前...(恕刪)


若真不知要用何法條,把影片放入隨身碟到你家附近派出所詢問一下
對方那切西瓜大法真的很北爛!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因你已有急煞,可用這條試試,還是把影片拿去派出所順便直接遞交比較快,網路送件雖可,但大多都不會寫警是用何法條結案,如北市都不寫是用何法條,只說已結案,若犯二~五種以上是否都會開?就只能打電話過去問>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9736jm wrote:
感覺像故意的 因為你...(恕刪)


+1 肯定是故意的。
樓主先說說,為甚麼轉彎的時候,要從右邊超車?
如果你順利超車了,對於那台Wish 而言,你也是轉彎中侵入他的動線,不是嗎?

bibliophlist_32 wrote:
+1 肯定是故意的...(恕刪)

樓主轉彎後的直行車道有兩線道
如果只有單線道我是很贊成wish有不爽的理由拉
不過雙線道wish能管人家想從哪條車道加速?
先說轉彎需不需要排隊 我覺得這點有爭議...

前車也可能是要到最外側的 只是每個人切出去的時間點都不同

我其實也很討厭後車比我早打燈要切換車道 特別是還先吃線又卡位的那種...

平平大家照順序轉彎 你要超車轉彎後有的是空間 幹嘛偷轉彎的那一點空檔....

(以上不是說樓主這個案例)



所以如果轉彎或變換車道 還是能遵守前後車的話 那就更無爭議(指轉彎前是單一車道)

再來樓主很有可能跑到前車的盲點裡面了 導致他以為他右側沒車...


下面來說前車吧 就一個寶 很像故意 要不就是車上有人報路又不太專業...

車主聽指令開 難免....

且是又不是要立刻右轉出去 還跑了一段路 有必要硬拉到最外側嗎? 那轉彎的角度很不自然
roward wrote:


樓主轉彎後的直行...(恕刪)


你說的也有道理。
反正前面跑得慢,從旁邊超車,他還有空間走,哪有不對的。
前車轉彎的時候,本來就該注意後方車輛會不會超車,開得慢就該讓開嘛。
樓主應該只錯在開太慢了,居然被Wish 關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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