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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2 13:08 發佈
大致上看了一下你提供的肇事相關證明,只能說雙方都應負一半責任,你在閃紅燈會停車再開就有責任,而對方在閃黃燈未減速也有責任。至於對方家屬要求的賠償金額有無合理,就交由法院和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別妥協對方求償。就跟檢方表示雖然有意跟對方達成和解,但對方的求償顯不合理,無法接受,只能交由法院來公正審理。
NAVYfabg wrote:
小的在今年一月初發生...(恕刪)


文中沒提到路口或附近店家的監視器

對方多大年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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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文中說你有減速,但書面資料附監視器影像說你沒減速,這點若沒法證明你有減速,你就是有肇責。

有肇責的情況下,依對方年紀跟薪資估算賠償金額,再依比例去各自分攤,該多少就多少,能合解就合解,拼法院費時費力終究也還是要賠錢。

年紀很大的,理性認知含強制險天花版大概得要3∼400w、壯年400∼700、有為年青人更多....難估!
以上數字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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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勸樓主,對方家人在處理的過程當中要怎麼處理(提前準備後事等等的)都不關你的事,你都不用拿出來講,談條件的時候口氣多差你也不用強調跟放心上,甚至前兩台機車怎麼過的更不用講,專心而且理智氣和的準備和解才是上策,提那些有的沒有的雜念太多絕對很容易惹惱對方跟自己把事情搞雜,最終苦的是自己,如果不順利繞了一大圈,倒頭來你也只會有個想法,早知道不要心頭上火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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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雞婆一下,雖說是按照比例,但請別誤會,人命一條扣掉政府的強制險之後,有個一百萬附近應該是個情理上的下限,要再低請放低姿態好好談,否則,人命一條你只出30萬,很容易被認為你在侮辱人,沒有人可以接受的。

對方沒硬救可能救回一個植物人,對你來說已經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若你要很理直的不合解,用這樣的數字上法院,當然也是你的自由,後果自己謹慎評估就是了。

a5839368 wrote:
大致上看了一下你提供...(恕刪)


謝謝大大解答,小弟是閃黃燈在幹道上對方是閃紅燈在支線道上,如大大所說有意要跟對方和解,但對方開出金額實在是無法接受,只能由第三方公正單位來判賠。

NAVYfabg wrote:
小的在今年一月初發...(恕刪)


樓主為肇事次因,猜測須分擔3成責任,最多4成.
如果以對方一開始提出的700萬為基準,
3成就賠210萬,4成就賠280萬,
公司既然有保險,就讓保險公司來處理即可(應該還在額度內吧).
樓主只要表現出和解的誠意,最終讓法院判決.
如果可以易科罰金,就準備罰金繳給政府,
民事賠償金就讓保險公司負責吧!
淡水鐵蛋 wrote:
文中沒提到路口或附近...(恕刪)

不是減速就沒肇責
閃黃跟閃紅
減速就是要減速到不會發生事故
停止就是停止到不會發生事故
只要發生事故就是有責任

上面寫得肇事主因大概就是七成責任
肇事次因是三成責任
真的談不攏可能最後上法院自然會裁定
只是可能會背一條過失的刑法
---------------刪文-------------------
很想問最重要的問題

樓主自己本身有保第三人嗎

有的話和解保險處理是最好


就算沒有保

個人覺得和解對你比較有利吧

一條人命400萬其實很低了..還有含強制險

和解後 法院針對過失致死輕判 對方家屬也無法再上訴

另外想回一下前幾樓的PO文

過失致死是幾乎一定會背 是非告訴乃論罪

有責任不太可能判無罪的

萬一和解後 也請記得要對方放棄上訴的權利



你現在要爭取的無非就是中間這兩百萬

還要算上你有責任 時間 訴訟費用的成本 加一加也相去不遠了

既然發生了 記得上法院時態度要良好

不要意氣用事像說法院見這種話..







我的想法你當參考

也可跟你身邊的人 或者 律師 討論

NAVYfabg wrote:
小的在今年一月初發...(恕刪)


在歐洲 日本
對方沒有遵守交通法規
未禮讓幹道車輛衝出
你無罪
所以日本 歐洲車速都很快 意外很少

在鬼島
你有2-3成應注意未注意 需減速的肇責

這就是鬼島
一年死超過3千人不會是意外

NAVYfabg wrote:
小的在今年一月初發...(恕刪)


交給法院判吧~然後大大公司車投保額度多少
保險目前有意願理賠多少
對方家屬能多要絕對不會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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