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 竹北 興隆路 二段 這路段被拍超速 限速50 超速12公里這速限50哪裡合理? 路這麼大 一堆人都馬超過50好?剛剛開車從這回家,路上我開50上下 一堆車都從我後方超過限速50根本只是笑話你們覺得合理?
12129876 wrote:之前在 竹北 興隆...(恕刪) 當然不合理~單就此照片~看起來路蠻大的~也沒什麼車~只是為什麼會把速限訂在50公里?當官的也不是都腦袋空空~也許這裡很容易發生事故/也許有發生過重大傷亡的事故/也許是大車行經路線...肯定有原因~事故發生主要還是人~雖然技術好~但是騎開太快~難免反應不及的~雖然騎開很慢~但是屬於三寶那型的~不然就是有馬路神主牌~到處出沒的~...慢點肯定可以避免一些事故~所以常見很多看似不合理的速限~均屬正常~畢竟很難確定會是哪些人在這條路上行駛~所以還是乖乖按照速限就對了~
fsvbzq wrote:慢點肯定可以避免一些事故~所以常見很多看似不合理的速限~均屬正常~畢竟很難確定會是哪些人在這條路上行駛~所以還是乖乖按照速限就對了~...(恕刪) 怎不說把愛侵犯他人路權的垃圾罰到傾家蕩產,沒錢駕駛自用交通工具,就不會出事.慢一點就可以避免,那乾脆規劃推車區,一律下來用推的不就可以零事故了 zzz 跟官員同等級的思維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怎不說把愛侵犯他人...(恕刪) 您不是號稱"違規超車必檢舉"嗎~怎麼又變成"超速騎車開車最爽快"了~速限合不合理~跟侵犯路權有什麼關係?有人侵犯路權所以速限不合理?速限不合理所以有人會侵犯路權?就算有關係好了~何謂侵犯路權?是您說了算嗎?您是哪位?速限合不合理~反正大家開慢一點也無法避免事故~所以您的意思是~那大家乾脆開快一點也沒關係?既然開慢一點也無法避免事故~所以最佳解決方案就是~大家乾脆都在馬路上推車算了~虧您能提出這點~只能對您表示佩服~速限合不合理可以討論~官員的思維也不見得正確~但是馬路是公眾在使用~公眾會有很多不同種類的交通工具~且是隨機的~且是不定時的~且路口地形不同~要以公眾的狀況去衡量~不會是為了某些人~也不會為了您~懂嗎?也許當您哪天當上交通部長的時候~也不用啦~就哪天您當上新竹市交通處的科員時~記得上網通知大家~此處速限應該規劃為幾公里比較合理~就您回文看似無厘頭~僅是有種為反對而反對~並無經過思考的論點~只能給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