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駛在圓環內,外車道繞圓環直行遭圓環外直行要駛進圓環的車輛撞擊他的左前方撞到我的右側副駕駛門跟右前輪的位置我的車速約20-30看行車記錄器他的車輛駛進圓環前完全沒有減速就直接撞上來我完全沒有反應時間我應該是有優先路權的這樣的肇責比例大概會是多少?0%完全無肇責、30%肇責?雙方無人受傷,我只有強制險對方說他有保第三責任險這樣理賠車損的部分是怎麼處理?我現階段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圓環內車輛有絕對優先權,之前有判例,外車全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二條第一項第八款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九、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時,應讓已進入圓環車道之車輛先行。十、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爭道)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者。八、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者。
t1285 wrote:我行駛在圓環內,外...(恕刪) 這如果在國外 逆時針繞的圓環左車為大.不管你在哪一線你的位置左邊的車路權都比你大 撞到左車都是100%肇責(不管是右車撞左車還是右車開出去讓左車撞都一樣是右車的問題)像你說的狀況你在圓環內對於撞你車的人來說你就是左車 所以他應該要100%肇責但台灣嘛 情理法嘛 很難講 不過這種事要是在國外是無爭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