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在高速公路上與一般道路,不難看到一些大型貨車或者中型貨車在行駛時
車身側邊會開著很亮的燈,且左側車邊燈往該車的左後方照射,右側的車邊燈則是往右後方照射
如此,嚴重影響左側與右側車道後方車輛的視線與行車安全
這樣的車側邊燈是合法的嗎?
附件七-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三、車輛因行車安全或特定操作之需,得裝置符合下列規定之輔助燈光與標誌。
(五)汽車工作燈或聚光燈(working/ cargo lamp, spot lamp):
1.顏色應為白色或淡黃色;依實際需要裝設。
2.其開關不得與其他燈光連動。
3.可於行駛中使用而有影響他車行車視野者,應使用適當之固定遮蔽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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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工作燈或聚光燈,安裝位置,寫的不是很清楚,裝側邊不知道算哪種燈?
反正這種就丟給公路總局去處理就好,有問題自然會叫車主去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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